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我是南方人 - 

[曝光台] 领导啊,你真忙!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14 06: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遍天下美食,欠扁所有人工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7-14 08: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会进监狱,吃喝吊事没有,还能够讨好上级,何乐不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4 08: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缺少实名    难以监督    容易造成不了了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08: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冷眼看世界


    你不说还真的不知道,原来是专款专用啊!那些钱就是给领导喝酒、洗澡、洗脚、唱歌用的,合情合理合法啊!不能发欠职工的工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14 08: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上下都一个吊样,谁查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7-14 08: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基层腐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7-14 11: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4 11: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都是这样子的吧,吃吃喝喝,玩玩乐乐!要不怎么谁都想当领导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14 14: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没办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7-14 14: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以前也有这样的帖子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