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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县试行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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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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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16: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8月11日 12:21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驻安徽记者 张秋实、安徽台记者 蔡薇、巢湖台记者 王长明、唐玉玲):政府公务人员的财产公示一直是民众关心的话题。安徽省近期试水政府公务人员财产公式制度,青阳、庐江两县对拟提拔的科级、副科级干部进行财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安徽庐江县政府贴出的拟提拔的17名副科级干部家庭财产公示表,这些天吸引着很多群众的眼球。正在仔细查看的群众张晓山说:“对他们(干部)的家庭财产公示着,像这种情况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我认为很好,能接受社会的监督。”
  8月1号,《庐江县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要求拟提拔的干部要如实申报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拥有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情况,同时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庐江县纪委常委孙虹:“个人财产申报的主要内容经过党组织审核以后,与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确认,确认后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申报人必须对他申报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在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作为安徽率先试行干部财产公示范的市县,干部任前财产公示能够起到何种作用,庐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胡邦开认为,最大的好处是能够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目的就是把好一个干部提拔任用的一个关口,主要是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一个是提高干部的自制意识和防腐意识,另外通过把干部的财产公示以后也促进干群之间双向的沟通,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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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11 17: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soso_e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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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11 19: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个“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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