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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之后看县法院领导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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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13: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伤者罗某在上班途中遇车祸受伤现在医院生命垂危肇事司机逃逸,高额的医疗费让家人手无举措!养兔场老板朱某身为县法院领导却麻木不仁、不闻不问!作为法院的领导都不愿承担起下面员工出现工伤该承担的责任!执法犯法!这叫我们弱势群体该何去何从!希望有良知的来安同胞帮忙把这个帖子顶起!我们能做的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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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8-16 13: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罗某是因为什么情况受伤的,是公差还是替私人老板工作受伤,如果是的老板或者其单位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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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16 13: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确实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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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16 13: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帖子该顶起来,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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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16 13: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事情吗,朱某到底是法语的还是私人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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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16 13: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不公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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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16 13: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电话删掉 省的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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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16 13: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的领导是兔场的老板?貌似公务员不让做生意的吧!{:soso__2007471119249436226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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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16 13: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2:}{:soso_e132:}{:soso_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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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15: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马骑士 于 2011-8-16 15:19 编辑

回复 5# 金禾是我家


    在法院上班的私人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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