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lingling520 - 

网吧管理初探,大家请怀着一颗客观的心来讨论吧!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9-1 08: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联合动力,你真奇怪,还抓住不放了,那你到南京去,南京什么都 好生活、猪肉价格也低,工资待遇又高等。他们多少人来管市场,你知道吗?未成年人不给上网吧,网吧有责任,家长难道没有责任?我是说人力、物力是跟不上,不是推卸责任,难免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二十岁,男二十二岁是法定结婚年龄,那为什么还违反规定,从中央到省、市、县大会小会反腐败倡廉,反腐败倡廉结果还不是那么多官员倒下。我只是说大家都来关心未成年人上网,不要把毛头直指向某个部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9-1 08: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幽灵


    本来大家都是心平气和的讨论这个事情,没有人否认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但是你这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怎么能这个态度呢?是不是某些话戳到了你的痛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9-1 08: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晚还听说有一个网吧以关了多少天了,违法就关,关闭整顿,整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9-1 09: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72Gibson28是不是某些话戳到了你的痛处?于我无关,只是讨论讨论而以,关天药家鑫我也不是讨论而以,我是闲的无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1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9-1 09: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讨论归讨论,我们也希望楼主不要一味的转移焦点,大家声讨网吧,是因为网吧容许未成年人上网,你找那么一大堆理由,不是挑战我们这些平民,你挑战的是国家的制度和法律!国家明文规定,你们不执行还找理由,我真搞不懂,你们的后台到底有多厉害!不要搞到最后,引起群愤,联名告你们,可就不划算了。要懂的什么时候伸头,什么时候闭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9-1 10: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幽灵你不觉得你这样帮着你们文化局说话很傻逼吗,有了错误就应该承认。会得到大家的谅解。而不是一味的狡辩。还口口声声说是政府部门上班的。来安的网吧,如果你们局起到半点作用的话,早就全部关门了。你自己去看看 无论什么时候,来安网吧里做的全都是未成年。就算你自己没孩子,你也站在广大来安人民的立场上,为大家想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9-1 10: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有很多问题,不只网吧一个,问题都慢慢解决!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公安文化等等执法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别急!社会总是在进步中的,法律也是在不断健全中的,相信网吧也会越来越好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9-1 11: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小语。你说帮文化局,我前面不说的很清楚了,你可到县长到有关部门去告他们违法,是那个责任,那个就去承担相应责任吧。我只是讨论而以,我的孩子上中学时候也上网吧当时我也很生气,后来想发一顿火。后来又想一想去管自己家的孩子去,他们就赚不到那黑心钱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1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9-1 1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管自己孩子吧,不用去管网吧了,也不用管有人抢劫,强奸,吸毒,贩毒了,因为是个人都有父母,犯了罪,是父母没管教好,和社会上那些无良的人没关系,那些人只不过为了赚钱,这也有错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9-1 11: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讨论归讨论,我们也希望楼主不要一味的转移焦点,大家声讨网吧,是因为网吧容许未成年人上网,你找那么 ...
拿奶瓶哄美女 发表于 2011-9-1 09:45



    讨论归讨论,你说话貌似在威胁楼主啊!至于吗?什么时候急起民愤了呢?楼主说的好,金禾到激起民愤了,还不是照样上市,照样屹立不到嘛!你是不是准备联名告金禾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