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滁州户外环保公约 【转帖】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0-18 07: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户外环保公约
为了增强户外活动参加者的环保意识,提高户外爱好者的自身素质,让我们在户外活动中能自觉爱护环境,保护自然,特制定本公约。

1、出发前与所要前往地点的主管部门联系,咨询进入目的地环保及其它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沟通和事前准备。

2、组织或参加任何户外活动,均需自带垃圾袋,将垃圾分类收集,绝不随地丢弃,并力所能及捡拾别人丢弃的垃圾。

3、尊重访问目的地文化,不要将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强加于人,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尽量不把自己的生活习惯带到户外目的地。

4、对于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可以自然降解的,就地处理(焚烧或掩埋)。不可降解或难以降解的垃圾(如金属、塑料、镀膜纸、电池、玻璃、化学品等),携带回有垃圾处理能力的城镇后投弃到垃圾箱。

5、禁止污染水源,禁止向河流、湖泊抛撒吃剩食物,不可直接在水流中使用化学物质,大小便需远离水源。

6、爱护自然环境中的一草一木,不随意采摘、挖掘植物。确需开路时,注意保护树木、藤条的主干。

7、有规定禁火的地区,不在野外擅自用火;没有规定禁火的地区,野外用火安全第一,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8、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请保持一定距离观赏,请不要惊吓、追捕它们。在野生动物没有危及我们的生命时,请不要伤害它。不购买、不食用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

9、向周围的同伴和朋友宣传环保,特别是刚参加户外活动的新人。活动中遇同伴有乱丢垃圾现象应善意提醒,要求立即改正。

10、遇到违反户外公约拒不改正的队员,领队有权劝退违约队员继续参加活动;遇到集体违约的户外团队,当地主管部门有权禁止该团队进入户外目的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我们的未来,除了脚印和汗水,什么也别留下;除了记忆和照片,什么也别带走!





                                                                                                        滁州户外环保联盟宣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6

组织活动:229

签到天数: 3325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0-18 17: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应该自觉遵守,这也是个人素质的体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