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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逃夭灼其华是我 - 

[停电信息] 可恨的妇幼保健站(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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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09: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是不是好好的关注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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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24 10: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道德观念严重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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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0: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前县委书记都给判了  现在的世道啊------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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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0-24 11: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黑,看病效率不好还死要钱,死咋呼,没病也能给人整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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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5: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大事情,请相关部门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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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7: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逃夭灼其华是我网友:
您好!
我局于10月21日在来安论坛上看到了您的帖子,对您文中所涉及保健站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派了一名副局长并医政股、监察室负责人前往保健站进行调查,并责成保健站对照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到位。
下面,将调查及处理的情况向您作以下反馈:
关于您所述办理保健卡后花五百大洋做检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等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为孕早期(孕3个月前)孕妇建立保健手册,并对孕妇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进行指导,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检查等工作。孕产妇基本保健实行免费服务,免费方式为发放“安徽省孕产妇保健服务券”。目前我县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城区由妇幼保健站发放,孕妇建立保健手册时领取服务券,凭服务券到约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5次免费产前检查,免费检查项目包括产前检查和血常规、尿9项、ABO血型、RH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肾功能、RPR等您说您经常献血,但献血者的体检与孕检不同,而且体检都有时限问题,所以经常献血者也应做孕检。对于您所提到的七项检查据了解是乙肝二对半(25元),丙型肝炎病毒(25元)、尿锌测定(10元),尿钙(10元)、HIV艾滋病筛查(30元)、出凝血时间(5元)和血糖(5元),这七项检查不属于服务券免费项目,是保健站根据有关要求提供给孕妇自选的自费项目,孕妇知情同意方可检查,七项检查收费标准是110元,应是明码标价的,但您说交了500元,保健站不知为何会多收您钱,您可拿发票来我局,我局核实后,负责将多收的部分给您退回。
关于您所述唐氏筛查和B超检查不规范的问题。唐氏筛查是在孕早期或孕中期,抽取孕妇血液3-5ml,检测母体血液中某些特异物质的浓度,同时结合孕妇预产期、年龄和采血时的孕周,测算孕妇怀有唐氏综合症(智力障碍、生长发育迟缓,可伴有多种先天畸形)胎儿的风险大小。根据省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唐氏筛查收费170元,我县有5家医院在做唐氏筛查工作,都是抽血后统一送至合肥检验中心进行检查,收费应相同。关于您说保健站做的B超根本不符合规范,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妇幼保健站B超医生是在省立医院进修学习,取得资格证的,从事B超工作已十多年,且经常参加省、市级B超研讨班学习,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保健站的B超仪也是规范购置的合格设备。
关于您所述剖腹产及“振痛棒”收费的问题。妇幼保健站是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有一段时期开展产科业务,但保健站从不主张不必要的剖腹产,因为宣传“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是保健站的职责,而且保健站开展产科业务期间,剖腹产从未使用过镇痛棒,所以您的堂妹说生孩子剖腹产使用镇痛棒不知是何故,您可以请她带上当时票据来我局,我们一定负责帮您查明情况。
关于您所述尿路感染在妇幼保健站花了两千多块的问题。如是单纯尿路感染花了两千多元,确属高收费,您可以让您朋友带上当时的票据来我局,我局会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负责将确属多收的费用予以退还。
关于您所述保健站动员您去414医院做检查的问题。对于您说的保健站动员去414医院检查,应是去做四维彩超,做四维彩超的目的是检查腹中胎儿有无畸形,我县目前没有四维彩超,所以保健站通常会将这一情况告知孕妇,也会建议孕妇可以自行选择南京414医院、南京妇幼保健院、滁州市一院等规模医疗机构去做四维彩超,这些单位的收费确有差别,医院类别不同所以收费不同,但拿提成的问题并不存在。
对您文中提及的聂姓医生,我们已找其谈话,并提出了严肃批评。聂医生表示,她可能介绍情况表达的不够清楚,致使您产生了误解,在此向您表示歉意。
最后,恭喜您有了BB,并真诚地祝您身体健康,顺利诞下健康的BB。
若还有问题可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号码:5612517,联系人:郑孝智。


来安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帖评分记录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法网恢恢 + 4 说的好,认真负责的单位
总评分: 活跃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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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24 17: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欣赏卫生局对待网友反应问题及时关注,对卫生局领导的重视态度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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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2: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表扬一下卫生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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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0-25 12: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的回复没什么实际作用,发现多收费用就简单的退回,那么没发现的呢?应该好好查下,对于这种乱收费现象应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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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25 14: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宝宝体检的时候到哪里,不是缺钙就是缺锌,后来带到省儿童医院检查后不仅不缺还比正常值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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