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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溪边竹人 - 

什么叫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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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17 14: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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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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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17 16: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信确实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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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17 2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电局的都是老大,吃、拿、卡、要惯了,粗称电老虎,那个感惹啊,搞死你,断你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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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2: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屏水镜 在 3 分钟前 说:
你真是个傻比,不论从那方面讲你不应该发这个帖子,你是斑竹,你的所言粗语太重,有损论坛形象,论坛有这样的斑竹,伤悲啊,么有素质。
谢谢你的提醒,版主也是人,食的也是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本人素质是不咋地,也压根没想改变。我就是你说的傻比。感觉你素质比我好多了!我的帖子触动你哪根神经了让你这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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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2: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天下平静无事,到处都是溢美和逢迎,那麽,无耻、欺诈和愚昧更将有滋长的余地了;没有人再揭发,没有人再说苛酷的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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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2: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分屏水镜


    我不想和你掐,我就是供电局的,起码口碑比电信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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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17 22: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溪边竹人


    我也不是供电局的,我只是一直关注户外版块的一个普通人,一直把版主看的是比较理智和高尚的人,就想江老师那样,做个对论坛和社会有意义的事情,这才是各版主应该做得事情。供电做的这个决定相信也是单位领导经过慎重考虑后的,相信也是为了企业和职工做的决定,不要吧这些企业之间的问题带到论坛来,有损户外版块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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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2: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分屏水镜


    企业办也就办了,本无可厚非,但是电信的霸王条款(最低消费)能没有诟病吗?你是什么单位与我无关,我没江老师那么高尚,我也没把自己当什么版主看。我告诉你,对电信和单位的事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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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17 22: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溪边竹人


    您对那个都可以没完,但不要玷污论坛版主这个称号,我一直很敬重您的,虽然不认识您,但我用的就是电信的,我不隐瞒,我用的一直就很好,我相信很多人用的就是电信的,他们的问题不要玷污论坛,我就是这个意思,么有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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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2: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分屏水镜


    我说了,我从来没把自己当版主当回事,谢谢你的美意。你用你的电信,没人阻拦你。我也建议你和轻风老大提议一下,就说我这样的人不配做版主(本人自己也觉得不配)。再次让你对我这样的版主失望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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