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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信息] 来安一房管所所长受贿2.7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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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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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15: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潘攀 于 2011-11-21 18:50 编辑

安徽11月20日电(通讯员 张晓利 徐彬)近日经来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
  现年42岁的李某,系安徽省来安县人,原任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半塔土地所所长。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收受夏某、余某等人因建房一事给予自己的贿赂款2.7万元后,为他人在建房、办证等事情上给予关照。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在侦查机关掌握其收受2000元的事实后,主动交代了其他大部分的受贿事实,且案发后主动退出了全部犯罪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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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1 16: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却只是“小虾米”……所谓:偷牛的没抓住,就逮个拔桩(栓牛的木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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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1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总比不做强。想把所有贪官都抓尽也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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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21 16: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拉死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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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1 17: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一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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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7: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正德


    鸡都没有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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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1 17: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鱼啊!!!拉出来垫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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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8: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亚东


    小鱼,拉都没有拉出来,是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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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21 18: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2.7万元?这个领导算是廉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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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8: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木子


    只是很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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