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心情驿站] 灰色记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1-28 18: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永远记住了今天11月28号,这是我永远难忘的灰色记忆。
一年前的今天一起意外的车祸让我失去了健康,失去一个自信的我,我忘不了那天我倒在车下,衣服上脚下到处是血,自己伸了伸脚感觉腿还有知觉,自己的上半身却不能动弹,算是我的命大只是摔坏了锁骨、右肩和肋骨,手术后的我很是一段迷茫,我自己不能照顾自己,穿衣吃饭都不能自己解决,本来一个活泼健康的我怎么能承受这样的打击!我忘记了自己右手的存在干什么都是左手上前,学会了左手夹菜,左手敲打键盘,我曾玩笑的称自己是一指禅,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能释放自己,车祸的情景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常常在睡梦中惊醒,一年了我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坚强,这点的伤痛对于我来说算不了什么的,我只是暂时失去了健康,我相信任何困难是打不倒我的,但这一天成了我永远的痛,一个永久的灰色的记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1-28 18: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容颜 只要你精神不倒,你最起码还有难能可贵健康的东西。祝你早日恢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28 18: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你!好人会有好报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28 18: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你走出这段灰色的记忆!走向自信的今天和灿烂的明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8 19: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经过这些磨难的你、一定会是最坚强的你。
生活里处处充满玄机、一个被福佑的人再大的灾难也是打不到的。
现在的你、以后的你、也一定会是快乐和幸福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8 19: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祝你长命百岁,健康快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8 19: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生活充满信心,上帝关上了一扇门,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的,祝福你,天天好心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28 21: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能什么遇生命相比 都不值得一提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28 23: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傅,咱擦去灰色,咱们的每一天都得开开心心的,我师傅是最好的,最可爱的,大难过去,必有后福

还有啊,师傅,你现在有我呢~!{:soso_e10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9 00: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棠无香 于 2011-11-29 00:15 编辑

生命比健康重要,健康比金钱重要,来安论坛比什么都重要。相信容颜能丢掉“灰色”,从拾自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