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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兔年吉祥 - 

[市民投诉] 谁来约束执法者的家属,这位家属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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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8 14: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laian新闻


    法是由人来执行的  还不 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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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18 15: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110也有问题,都已经闯入你家,砸你家的墙了,凭什么不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呢?后果是不是要等有人命才能管?找什么局长汗,打个电话给金书记放映。不处理去县政府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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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18 16: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17#的话也不无道理,我们楼主先反思一下自己是否有不妥之处,若确是邻居之过,本人支持你找局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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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2-18 18: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看看“六尺巷”的故事。实在不行,就运用法律武器,千万别和这样人家交恶,你斗不过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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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18 18: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属室就去找局长,不行找县长,法制社会总有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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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8 18: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的公仆,假如你是局长,砸墙的就该被私闯民宅给坐牢了.再说了,假如你是局长,他敢么.人民公仆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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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18 18: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
闹成这样以后怎么处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远亲不如近邻!
徐家强行砸地是有错在先,如果之前能协商好也不会强行砸了!家里下水道不通,换谁都急,相信之前也找你家商量过的吧。如果没有和你家协商过就砸,估计这种人也少有了。
对于她老公,没有怎么接触,平时见面感觉很平常的一个警察,骑个自行车上下班,没有什么很高调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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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8 18: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拍个照片,把蛮横不讲理的丑态给她爱人和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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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18 18: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采集证据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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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8 18: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闹心了,你要知道,丑归丑,世上有,世上没有才叫丑。策略,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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