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乡下拆迁户 - 

[本地资讯] (请版主留情勿删除)关于张山问题事件的后续疑问?!另外为轻风说句公道话!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28 16: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乡下拆迁户


    说的很好。但是难以改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28 16: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山丁兵事件政府是给解决了,当然所有人都懂现在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赔偿,至于数目大家多少心底都有个 ...
乡下拆迁户 发表于 2011-12-28 14:08



    是“轻风”而不是“轻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3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2-28 17: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28 17: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别走极端呀{:soso_e12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28 17: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28 20: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懂得任何事物都不能逃脱兴衰的自然规律,或许我们可以平静一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28 20: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同情。我不是孙悟空。我不会七十二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28 2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28 2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太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28 21: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