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小谈对论坛的若即若离的感受(1)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63

组织活动:14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2-25 10: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想来安论坛走到今天,也已经7年多了,从老大接手论坛之前我就在老来安论坛浪迹江湖,那时候还是20多岁的小伙子,转瞬现在都30多岁,儿子都7岁了,想想这么多年,我对论坛真的有很深的感情.7届论坛年终聚会我都参加了,论坛进进出出的网友我应该算是见的比较多的,论坛就像一个大家庭和一个大社会一样,风风雨雨,曲曲折折,也包含社会上的尔虞我诈(只是网友间的关系)。说实话轻风老大能把论坛搞到现在,而且还运作的这么好,也确确实实不容易,98年认识老大,本来头上没皱纹,现在恨不得皱纹比大爷还多{:soso_e113:}。
    我对论坛也是由新鲜,激动,疲劳,冷淡到短暂分离然后又是一个重复循环的过程,我相信很多网友也和我一样。现在的我,论坛基本天天也上,帖子也是天天在浏览,但就是不想说话,又进入了我的一个疲劳期。但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始终是论坛的一份子,始终对论坛不离不弃,我希望坛友都要要有这种心态。
   还有许多要说的,有事情了,先随便说到这里。
                                                                                          论坛正宗元老————树上原始人{:soso_e104:}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平淡是真 + 15 + 30 感同身受!
天空夕阳 + 8 + 12 为论坛开朝元老加分
总评分: 元宝 + 23  活跃度 + 4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3

组织活动:14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0: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搞个床睡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25 10: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soso__8961432591078930798_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5 1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树上原始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25 10: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98年认识老大,本来头上没皱纹,现在恨不得皱纹比大爷还多"
有吗?再见面我来看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5 10: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老朋友,咱们都是真正的元老{:soso_e12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3

组织活动:14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0: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冷月清辉


    你是真正元老,我是正宗元老{:soso_e10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5 10: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uid42,你是2865{:soso_e120:}

年龄上我也比你老{:soso_e12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25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个周六在东门巷对面蜀香楼遇见你  想和你喝一杯  可惜座位离得太远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25 1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始人说的有道理 论坛就像部队的营盘,会员就像流水的兵,向你们那样“元老的会员”来来往往,换了一茬又一茬,可论坛还在,而且越来越好。或许那一天我也会变成你一样的会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