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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来安县城北派出所户籍警夏荔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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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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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8: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得2011年7月19日“来安论坛”刊登一篇/来安县城北派出所户籍警夏荔荔为自己工作态度给去办事的群众回复一封“道歉”信,人们以为她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会有所改变,其实不然,上个月我去办个户口程序复杂不说,正如她在2011年7月19日“道歉”中所说“我只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而非制定者”。那服务态度还和以前一样,三声不答,四身不音,那一张冷若冰霜的脸,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夏警官呀,老百姓办点事难呀,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去受你那窝囊气,办完事和你打个招呼,说声谢谢,你理都不理、睬都不睬一眼。
    人民警察为人民,夏警官:我是领教人民在你这位警官心目中的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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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9: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秋菊”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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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4 19: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你没什么话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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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4 19: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如金啊{: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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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9: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汊河草民123 于 2012-3-4 19:39 编辑

楼主,你确定你说的是汉语,是来普话?
若是,那这位夏警官,你是听不懂汉语还是听不懂来普话还是压根就不想理楼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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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4 1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仅是这些部门有这样的人,其他部门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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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4 19: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办事是有规定的,你找的可能是一个人,可具体办事的人面对的是很多的人,有不到的地方还是要理解,这个社会需要互相理解。我们都是平常的人,不是圣人,不可能事事都处理的让人人都满意。如果你是一个处在这个岗位上的人呢?我们找她是去办事的,不是去看她的态度的,你感谢别人,别人没有理你也拿来讲,是不是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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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4 19: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下你注册的时间,2012.3.3,注册此号难道就是为了发这个意见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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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4 20: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多微笑一点,对脸部保养很有好处,甚至可以延缓面部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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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4 2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叫你不是ta熟人的呢,一回生二回熟~~~~~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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