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这位女园主不简单——三八妇女节前的探访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3-6 22: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东浪 于 2012-3-7 20:45 编辑

   连日阴雨连绵,今天难得一个好天气。上午信步到郊外走走,竟意外发现一草莓采摘园。塑料大棚里,一垄垄草莓硕果累累、红艳诱人。热情的女园主告诉我,她从最初的一间大棚起步,现已发展成初具规模的采摘园。远近游客慕名纷至沓来,以致草莓供不应求,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成功的实例再次证明:在今天的时代里,女同志一样能干大事;只要勤于探索、诚实劳动,就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莓1.1_眸目压缩.JPG

莓1_眸目压缩.JPG

莓2_眸目压缩.JPG

莓3_眸目压缩.JPG

莓4_眸目压缩.JPG

莓5_眸目压缩.JPG

莓6_眸目压缩.JPG

莓7_眸目压缩.JPG

莓8_眸目压缩.JPG

莓9_眸目压缩.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6 22: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没有看见图片.
故意的吧{:soso_e11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3-6 22: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没有看见图片.
故意的吧{:soso_e113:}
水煮鱼 发表于 2012-3-6 22:09



    请你看图!晚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6 22: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草莓园在哪里啊,我想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6 22: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江东浪


    在来安到复兴的哪条路边上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6 22: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6 22: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江东浪


    看着这么漂亮的草莓就想吃了{:soso_e12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3-6 22: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草莓园在哪里啊,我想吃~~~~~
吉祥 发表于 2012-3-6 22:20



    谢谢关注。晚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6 22: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付出就有收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6 22: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被你害的口水流的一键盘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