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街头一夜出现千张“求爱广告” 绵延近一公里

 关闭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3-16 19: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草民 于 2012-3-17 17:57 编辑

近千张这样的求爱贴纸绵延近一公里
求爱本是件浪漫庄重的事,可3月10日发生在来安县的一幕却并不和谐。在该县最繁华的塔山东路街头,竟然一夜之间出现了近千张“求爱广告”,绵延近一公里。
“洪××,我爱你!” 3月10日凌晨6时许,周先生经过塔山东路时,发现路边很多广告栏及商铺门口都贴着这样的广告。周先生经仔细查看发现,“求爱广告”绵延在整条大街有近一公里长。“这样的求爱方式真够雷人的!”周先生说,这些“求爱广告”不仅仅贴在广告栏里,甚至连路边的垃圾桶、电线杆及沿街店铺的招牌上都未能幸免。“表达爱意无可厚非,可是如此乱贴小广告真是不可取,污染环境不说,而且也很庸俗!”周先生说。
记者昨天来到现场看到,这些广告全都由A4纸复印,规格统一,虽然画面形式不一样,但内容都是“洪××,我爱你!”记者惊讶地发现,求爱之人着实下了一番功夫,在一块2米多高的广告牌顶端,竟然也贴有这样的广告,如果不借助工具根本无法贴上去。

那天我朋友跟我讲我还不相信呢,就在朋友店里复印,是三中学生好像一起复印500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6 20: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学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6 20: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够雷人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6 20: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造成环境污染,不如买一千朵玫瑰花浪漫!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3-16 2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不是喧嚣,也不是为达到生理需求的发情行为。有资格说“爱”字的,都是无私奉献过和历经若干年考验过的,否则没资格拿这个做个人炒作~~不要轻易说“爱”字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6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6 20: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小屁话才会这样做。他这样做认为是浪漫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6 21: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孩子说不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6 2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富X代干的,是我舍不得复印500份的钱哦·!勇气可嘉,只是和牛皮癣干上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7 09: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500份的爱情牛皮癣价值也不算大,印的多还便宜。发的越多爱情成本越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7 09: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