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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伤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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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4-9 11: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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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12 17: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否认,我支持楼主的观点,合理运用这个平台。最好乡镇都有这样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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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5-13 04: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说下,现在人动不动就堵县长大门,堵大门不表示你就有理,纠纷也好,医疗事故也好,出了问题,谁都不想,既然发生了事故,财务人好,人身也好,先找单位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再通过法院判决,还是不行,你再去堵县长大门,还说的过去。

什么叫合理:那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认真的态度。办个事情,有些部门互相推托。你说我要找谁?这是最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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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13 1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伤城


    貌似县委或政府办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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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13 12: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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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14 09: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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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21: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对LZ看来只是最普通不过的事情,用你的话来说,就是琐碎小事,低质量的,可是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这点你想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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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7 09: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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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1 17: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soso_e179:}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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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09:56:3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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