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68294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10-7-8
最后登录1970-1-1
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2]偶尔看看I
|
时间:2012-05-11 09:10:22来源:皖东晨报 作者:丁岚 李志情 点击: 156 次
经过四年的漫长等待,“皖东涉黑第一案”近日终于审结,“漏网之鱼”韩某被定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4年前,定远县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自1998年刑满释放后至2006年,被告人张忠友(绰号“羊蛋子”,原任滁州天润油脂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纠集韩某等人欺压残害群众,逐渐形成一个结构较为紧密、人员相对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张忠友等涉黑案34名被告人(含2个单位),19人涉黑,该团伙先后实施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共12起,赌博2起,敲诈勒索3起,强迫交易4起,并非法持有枪支。当年,主犯张忠友和其他涉案人已分别获刑,但韩某却在逃。2011年9月5日晚,潜逃近5年的韩某在滁州市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