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56607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09-3-30
最后登录1970-1-1
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
从全椒网上看到全椒的安置房一期已建成回迁,现转发如下,来安的被拆迁户应能从中看出今后的回迁一些影子,特别是很多人流传的什么安置房要5年后才能办证的说法不攻自破,其中物业费0.25元一平方 高层一次性电梯费8000元等数据对我们都有一定参考价值
城南安置房回迁公告
安置在城南(一期)的各拆迁户:
城南(一期)安置房(多层)现已具回迁条件,现就回迁办公地点、回迁时需携带材料、回迁期限等事宜,作公告如下:
一、回迁办公地点
城南(一期)安置小区附近(新119南面,庄曹小区东面),各拆迁户到相应指挥部的回迁办公室。
第一回迁小组:庄曹一期襄河镇文化活动中心一楼
第二回迁小组:城南安置小区南大门E8――E12号门面
第三回迁小组:城南安置小区19号楼D18、D19号门面
二、回迁时需携带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二)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回迁期限
回迁最终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集中办公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6月10日。过渡房租及停产停业生活补偿计算至2012年6月底。
四、相关事项
(一)拆迁户在看到本公告,或接到原工作组的通知后,应及时到回迁地点与原工作组人员对接,并按回迁组的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拆迁户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点没有参加抓号的,视为自动放弃储藏室;
(三)请各地块拆迁户互相转告。
(四)已办理回迁手续的,自2012年9月份至2012年12月底,凭拆迁合同到行政服务中心中心窗口免费办理土地证、房产证。
特此公告
城南(一期)回迁领导组 二〇一 城南(一期)安置房回迁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城南安置小区于5月10日起正式启动回迁,5月底之前完成主要回迁任务,为了快速、平稳、有序推进回迁工作,现制定回迁方案如下:
一、回迁范围及对象
本次回迁的范围及对象为襄河穿城段第一、二、三指挥部以及太平文化街区、儒林文化街区、中储粮、S206等拆迁地块安置在城南(一期)多层安置房的拆迁户。
二、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
成立回迁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光任组长,秦广武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三个小组及四个职能组:
办公室:秦广武任办公室主任,卢瑞祥、刘春梅为副主任。王飞、李成付、王飞燕、王瑞琼、闫宣、王晶为成员。
工作职责:
1、拟定回迁方案,制定回迁政策;
2、制定相关文书表格;
3、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政策解释,对各回迁小组提出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答复;
4、负责对房屋、储藏室、阁楼面积的确认;
5、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回迁组:汪立俊任组长,成员为襄河穿城段第一指挥部和中储粮、S206拆迁相关人员。
第二回迁组:杨家友任组长,成员为襄河穿城段第二指挥部和儒林文化街区拆迁相关人员。
第三回迁组:卢瑞祥任组长,成员为襄河穿城段第三指挥部和太平文化街区拆迁相关人员。
回迁组职责:
组织协调原指挥部在城南拆迁户回迁工作,制定具体回迁计划,及时通知拆迁户按期结算,负责储藏室的分配,根据拆迁协议、原拆迁方案和本次回迁方案,与回迁户初步结算,由工作组在结算单上签字确定,再报审核组复核,最后由总审核人签字后,到会计组结清房款;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负责政策解释、矛盾处理;陪同拆迁户验房和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收集整理共性问题报回迁办公室。
三个小组自行解决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审核组:组长卢瑞祥,成员明楼平、姚祥来、王飞、王瑞琼、狄爱勤、周晓、李春霞。
分工:明楼平、姚祥来对第一小组负责的拆迁户结算单进行审核;
王飞、王瑞琼、狄爱勤对第二小组负责的拆迁户结算单进行审核;
周晓、李春霞对第三小组负责的拆迁户结算单进行审核。
审核组签字确认后,由卢瑞祥最终审核签字。
会计组:房重局牵头,陈琼任组长,原拆迁指挥部的会计协助。
职责:负责房款的收取、相关费用的发放等相关会计工作,做到一日一清一日一结,对结清房款的及时开具发放钥匙联。原会计要在结算单上对拆迁户有没有预领款进行确认。对有多套安置房本次没有全部回迁的,要及时备案并书面通知所在指挥部;每天对各小组的进程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领导组。
事务组:组长李成付,成员王生华、建设单位、物业公司、测绘公司人员。
职责: 协助回迁组做好回迁户认房、验收工作,并在验房表上签字;对回迁户提出关于房屋质量、房屋面积、物业管理等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协调交房时所出现的相关事务;在拆迁户结清相关费用后,根据发放钥匙联及时交房;协助回迁户办理水、电、气等开户手续。
督察保障组:组长何凡,成员曹巍,何发庭。
职责:对回迁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督查;受理信访举报,及时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影响回迁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维护正常的回迁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干扰回迁、抢占储藏室、房屋等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三、回迁的实施步骤及流程:
第一阶段:宣传、告知阶段。主要利用电视、网站和张贴公告形式向安置户告知,回迁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止。
第二阶段:回迁实施阶段。所涉及各地块拆迁指挥部为回迁实施主体,房屋征收办全力配合。所有抽调的人员要及时到岗到位,5月10日之后开始回迁。
工作流程:
1、各回迁小组自行制定回迁计划,召集原工作组明确时间任务,包保负责;
2、工作组根据回迁小组的统一安排,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回迁计划,联系对应的拆迁户,核对安置房位置,并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储藏室,并将储藏室分配结果签字盖章后报回迁办公室;
3、工作组依据拆迁协议、拆迁方案、回迁方案,填写结算清单;
4、结算清单经审核无误后,工作组联系拆迁户,对接结算结果,引导拆迁户尽快回迁。
5、事务组、工作组陪同拆迁户验房,办理相关回迁手续。
6、结清差价款,领取钥匙。
拆迁户结清差价款,领取钥匙后,该户的回迁工作才算完成。
四、回迁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坚持按合同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先易后难,逐楼回迁原则,坚持职责明确,包保负责原则。
(一)贮藏室的分配
1、各回迁组制定贮藏室分配方案,准备选号箱、号球及每栋楼的安置平面图,工作组按照所在回迁小组的时间安排,及时通知拆迁户到各回迁小组办公地点进行登记及选号。
2、分配的原则是:楼下储藏室充足的,作为第一批抓号,楼下储藏室不足的,作为第二批抓号,抓号时以本单元楼上的拆迁户,抓本单元门就近的储藏室为原则。底层为门面房没有储藏室的或因本栋楼储藏室不足抓到空号的,在就近未分配的储藏室中通过抓号方式解决。
3、对特殊情况和拆迁中各工作组承诺大储藏室的,由各工作组负责解释处理。
(二)阁楼的分配和定价
按合同约定兑现。计价标准:五加一的阁楼500元/㎡,六加一及小高层的阁楼450元/㎡。
(三)住宅房面积差异的结算
根据实测面积,按原拆迁方案计算安置房房款,互找差价。
(四)过渡房租及停产停业生活补偿标准
在2011年之前启动的襄河穿城段一、二、三指挥部和S206指挥部:
过渡房租:在2011年5月份之前的,执行6元/㎡.月标准,5月份至签订拆迁协议之日后的18个月内的执行8元/㎡.月标准,签订拆迁协议之日后18个月外的执行12元/㎡.月标准。
停产停业生活补偿:在2011年5月份之前的,执行原标准,5月份之后的执行40元/㎡.月标准。
在2011年之后启动的太平、儒林、中储粮指挥部:
过渡房租及停产停业生活补偿:按原协议标准执行。
(五)小高层房屋的结算
在2011年之前拆迁的,按产权调换面积的15%给予无偿奖励。计算方法:在小高层的安置房面积中,扣除产权调换面积的15%后,按原拆迁方案重新计算安置房款。
(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多层房屋按0.25元/㎡.月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小高层参照多层房屋执行,一次**纳小高层十年的电梯维护费8000元。
(七)在其它安置点还有房屋未回迁的 如果拆迁户在其它安置点还有房屋未回迁的,本次回迁只将储藏室款结清即可先回迁,安置房房款暂时不作结算,待最后一套房屋回迁时一并结算,但要向拆迁户讲明,本次已回迁房屋不再支付过渡房租。
(八)安置房办证时间:已办理回迁手续的,自2012年9月份至2012年12月底,凭回迁结算单据和拆迁合同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九)过渡房租截止时间:发放到2012年6月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