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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潇湘妃子发表的某单位的帖子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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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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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2: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破烂的帖子,同样身为资深网友,忍不住想来回复一下表示支持。但是理性讨论问题还是必须坚持的,不论是地方网站还是大型门户网站,都需要控制这一点。

老习惯了,列序。

1,从破烂帖子中的内容来看,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她将与之联系的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都可以说的很详细,并且有单位的通话记录,作为一个做生意的人,记住这些东西说明确实打过交道了。

2,文中所说的个人和单位的关系值得推敲,这一位个人到底属于不属于这个单位有待考证。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这个单位的负责人也和破烂联系过了,确认了订单的真实性,并给与了口头承诺。

3,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出现损失,到底是应该由谁来承担?个人认为这个责任完全需要由这个单位来承担,因为自始至终与破烂联系的人都是打着单位的旗号进行洽谈的。单位的负责人确认了这件事情的真实性,那么单位就免不掉担责的义务。

4,破烂的表达方式是否太过直观?从05年认识破烂以来,我个人觉得破烂属于理性化的网友。她很少吐槽一些事情,相信因此事给她带来的损失让她不得不一吐为快。我相信破烂也并不是为了追回什么损失,因为在等待了这么长时间之后,还没有个准儿,多数是赖掉了。所以她这个帖子只是为了告诉大家,某个单位的领导带头忽悠生意人。这关系到机关单位的公信力以及某些领导的个人诚信问题,曝光他们才能够引起更多单位的重视和网友的注意。

5,对于来安论坛隐去当事人姓名和单位具名,这一点我也是支持的。管理层可以在与双方联系后,确定事情的来龙去脉,真实性以及影响性之后再决定是否需要继续屏蔽。论坛应当在当事人以及当事单位联系论坛之后,主动告知对方,应当积极正面的来处理事情,而不是继续帮助其在幕后继续屏蔽事态。这样对反映问题的网友才能给与一个良好的交代,否则你为何要屏蔽我文中的事实?当然,至今我未曾在贵论坛看到相关个人和单位出面澄清以及任何建设性的回复,甚至面都没有露。

6,关于有个别网友提出的所谓中宣部加大查处地方网站的措施的问题,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对待国事,网友不要太深入的探讨;对待身边的敏感话题,应当确认其真实性后才准予探讨,且需要时刻关注话题发展,积极做好引导理性讨论的工作;对待谣传类的小道消息,应当严厉打击,杜绝出现。而目前贵论坛的走势比较模糊,没有认识到这些方面。为何网友称赞某些官员的时候,就加亮标题鼓励?在讨论某些单位的违规问题且已经证明属实的情况下还采取堵截的态度呢?本人也做过管理,我是不大相信这种问题会导致网站的生存。

7,在此也希望破烂姐以及支持破烂姐的网友们,能够继续理性思考,不要在面对不理智的抨击下而使自己变得同样不理智。话题需要讨论,问题也需要解决,这才是实质的目的。

8,最后很期待该单位能积极处理此事,因为事情出来了,就需要面对和处理。逃避问题不是个事儿啊,领导你说呢?

忘了说,破烂姐就是潇湘妃子,许多年了,习惯这么叫了。希望管理员通过这篇帖子,不是吐槽,只是一个观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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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18 12: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分析的很透!站在两边都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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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18 13: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不紊!{: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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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3: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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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18 13: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见解、感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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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18 13: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ujian 于 2012-5-18 13:51 编辑

资深的斑竹现在成了资深潜水员了,也许和大家一样,都在遥望万事皆freedom的那一天吧。呵呵、、、{: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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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18 14: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资深网友,分析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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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18 14: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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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18 14: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理,赞一个{: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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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18 14: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感动,潜水多年的左手竟然出来顶我了,还写了这么长!!辛苦!下次回家请你吃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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