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永恒的心 - 

[停电信息] 感谢时县长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5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23 08: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跑了三个多月你还感谢啥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3 08: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4 天

连续签到: 125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5-23 09: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幸福,也是悲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70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09: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8961432591078930798_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23 10: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9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17: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受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23 17: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县长确实不错,现在的县委政府领导都不错,也真的很忙,前任领导没有修完的路要接着修,没有该完的楼要接着盖------!领导们辛苦了!来安人们感谢你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17: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永恒的心


    时县长就是时刻县长吧……他真人如其名,时刻在当好人民的“公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3 19: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幸福,重伤不干事情的领导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19: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县长,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