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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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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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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9: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观点。加强“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创建和谐社会。
     来安县关工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活动。

     5月22日下午县关工委法制报告团一行驱车来到大英镇大英中学,给高一新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普法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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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报告会成员由部分离休老干部组成,他们通过生动的事例说明了普法,遵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县交通警察大队宣传中队也到场进行了交通安全常识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同学,遵守交通规则,牢固交通安全意识。
     报告会将在我县所有中学巡回举行,感谢关工委报告团的全体老干部,放弃休息时间积极为青少年普法工作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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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3 09: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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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23 09: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能把下面整治好,还用普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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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0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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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10: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小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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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12: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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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3 17: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法教育二十余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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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3 17: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孩子们从小就懂得法律知识,尊重法律---这才是我们建立完美法制社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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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23 17: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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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23 18: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和邪恶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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