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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 工作餐每人每顿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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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4: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作餐,每人每餐60元  近日下发的相关文件,有两份。
  第一份是由温州市委政府下发的《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这份通知主要明确了“三严四禁”,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
  如果说《通知》中的规定还稍显笼统的话,那么同时下发的《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就已经详尽划定了公务接待的各条边界。
  记者看了一下,“细则”中主要包括下面这些重要内容:
  A、“细则”针对哪些人?
  温州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那么就要遵守这一“细则”的约束。
  温州的国有企业也参照这一“细则”执行。
  B、用餐标准是多少?
  目前规定的工作餐标准,是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C、工作餐在哪里吃?
  对方单位如果有单位食堂的,那么工作餐必须安排在食堂。
  如果没有食堂,或者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那就在1—2家具备刷卡消费条件,已经在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定点饭店就餐。
  “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作餐不得安排在星级酒店。
  除在单位食堂就餐外,其他公务用餐都要实行刷卡消费,一次一结算,在结算的时候,必须要附上菜单,而且不得签单、赊账,取消现金报销。
  D、陪餐人数有没有限制?
  针对曾有“两三个人来办事,六七个人陪着吃”的违规情况,这次的“细则”,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按照规定,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不得安排与此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更不得搞层层陪同。
  E、哪些酒、菜不能上?
  “细则”中明确规定,禁止超规格接待。
  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
  而且,午餐饮酒的规定被重申。除外事、招商引资、主要节日庆典等重要公务活动外,其他公务活动期间,午餐一律不得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F、怎么进行监督?
  “细则”中明确了,公务接待费要每个月都公开公示。
  每月10日前,除了要向单位领导班子公开上个月公务接待的批次、费用支出等详细情况外,接待批次、人数及总额等,都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此外,每月10日前,各单位还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各县(市、区)则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向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报告上季公务接待情况。
  温州纪委:欢迎曝光超标菜单
  “有没有在公务接待中吃野生黄鱼、鲍鱼、鱼翅等高档酒菜,有没有超过每人60元的标准,我们纪委、财政部门不可能顿顿跟去看,但现在有了这么一个规定,就有了一个框框,大家举报就可以有的放矢了。”温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说。
  这位负责人说,此前网络上曾曝光过一些地方天价接待菜单,最后得到处理,现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温州的工作餐执行情况,“你超标接待的菜单被曝光出来,就等着处分吧。”
  据介绍,对违反“细则”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凡违规一次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二次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纪律处分、经办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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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6 14: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够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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