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停电信息] 平阳路上的不和谐!!!!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8-7 14: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开心一生 于 2012-8-7 14:24 编辑

          平阳路昨天下午有人找修路的领导要了300元的补偿,要是不给的话,她家就不让修路的施工。最后还是修路的妥协了!!我就搞不懂了你们就不能相互理解一下吗?他们每天早上5点多就来了,有时到晚上头十点钟才会家。大家相互理解一下吗?本以为想这一条路修的话不会在有人要钱了可是7号下午还是发生了不和谐的一幕!!!希望平阳路上不要在出现这样不和谐的一幕了?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潘攀 + 6 + 10 现在什么样的人都有!!
总评分: 元宝 + 6  活跃度 + 1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7 14: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那位神人,一定要曝光他,谴责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7 14: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好好谴责这种不和谐的行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7 14: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修路自己拿钱,还问人家要钱。那拿钱的各走这条路啊!{:soso_e11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7 15: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具体情况。是不是损坏了他家的什么东西?凭什么要300元?又凭什么给300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7 16: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刁民毕竟是少数,但很让人生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8-7 17: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 群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0 天

连续签到: 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7 20: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素质的人还是少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7 21: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潘攀 发表于 2012-8-7 14:26
是那位神人,一定要曝光他,谴责他!!

呵呵,好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12 天

连续签到: 2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7 21: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鄙视这种人。300元是你的命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