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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来安真有拾金不昧的!!公交公司你们怎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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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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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21: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中午坐2路车,那个司机捡到一个钱包,里面大概有现金5000元钱左右,另外还有证件和其他的单据,他就一直等到那个失主回来找钱包,最后那个失主来了着急的不得了,那个驾驶员把钱包还给了他,失主倒好说声谢谢就闪人了,牛啊!!!
  也许有人遇到这种情况时会把钱包留下来或者把现金装走,但这个驾驶员他没有,值得学习、值得表扬,但失主的相对冷淡就显的有些世态炎凉了。
   来安公交公司应该给予该驾驶员表扬,毕竟当今社会中这样的人不多了啊。
   今天又遇到了这个驾驶员,所以拍了张照片。
   


                        社会道德需要关注!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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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边竹人 + 6 + 8 为司机喝彩!
秋雨轩 + 6 很给力!
轻风 + 10 + 15 好人好事需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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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 21: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好事,支持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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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0-2 21: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胡大师啊,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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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 23: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一切好人好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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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3 00: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失主实在没什么品质,好歹意思一下,转身走人实在很没风度。人家再怎么说也起到替你保管的作用了。
不知道我国现行法律有没有拾得遗失物后返还失主后,可向失主索取报酬的请求权,虽然有失雷锋精神,但保管也是需要拾得人付出的,支付一定报酬也是应该的。要不要那是拾得人的事,但做不做就是失主的事了。
这方面要加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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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3 00: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个帅哥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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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3 05: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雷锋同志学习啊,这个人不错,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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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0-3 07: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好事、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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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0-3 09: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票:2012年度来安最美公交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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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3 09: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赞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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