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原创] 我走过77区我不遗憾!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0-5 19: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MG_3981.JPG

IMG_4011.JPG

IMG_4019.JPG

IMG_4028.JPG

IMG_4072.JPG

IMG_4307.JPG

IMG_4115.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诚信度 收起 理由
高强 + 4 很给力!
一夫 + 4 + 10 逍遥自在
四海为家 + 6 + 10 很给力!
南桥 + 4 + 9 赞一个!
新杨郢客栈 + 4 + 8 终于明白什么是77区了!
逃夭灼其华是我 + 6 + 6 和谐环境,给力啊
天空夕阳 + 10 + 15 + 4 赞一个!
轻风 + 15 + 15 + 4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49  活跃度 + 77  诚信度 + 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0-5 20: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能和你们通行很遗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5 20: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旗手已经把论坛大旗插在钓鱼岛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5 20: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你是谁了,我就是不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5 2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脏都跳出来了 {:soso_e14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5 22: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遗憾我遗憾,你的许多精彩瞬间我没有抓拍好,这里跟上几张,为重游东寺港助兴。

DSC_0693_副本.jpg


DSC_0698_副本.jpg


DSC_0712_副本.jpg


DSC_0714_副本.jpg


DSC_0593_副本.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5 22: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岂不是遗憾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5 22: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与看板同行,不遗憾................
DSCF1444.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5 22: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2-10-5 22:11
你不遗憾我遗憾,你的许多精彩瞬间我没有抓拍好,这里跟上几张,为重游东寺港助兴。

也不遗憾..............
DSCF1445.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5 23: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风景..........大家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