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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紫色的微笑 - 

[曝光台] 来安中央大街业主到政府去维权,结果被说成是一群刁民,就是唬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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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25 08: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情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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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5 09: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就是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这种说法明显是在推卸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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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09: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豆腐脑 发表于 2012-10-24 23:40
这个楼倒掉,可是一块玻璃都没碎。


楼虽然倒了,但可以看出这楼的质量——没断、没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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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5 09: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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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5 09: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车票为什么要实名??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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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0-25 11: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说,房子是我卖的吗,是我盖的吗,谁盖你找谁,】如此不负责任的话你也敢说,难道百姓有事不应该找政府吗,这是谁说的,纳税人白养了这帮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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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25 12: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照片,想说下,现在的楼房都是全框架结构,墙体是后来砌筑的,属于填充墙,之所以出现裂缝,是因为粉刷的工艺没有严格按规范操作,比如说可能网格布没有铺好,原因多种,但整个楼体的结构安全是不用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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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3: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媒体,曝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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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5 14: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能部门程序和法律程序都走过了吗?都没有用的话才应该发挥中国传统特色。既然楼主开篇就用了“公民”这个概念,想来还是明白公民应该和“老百姓”的区别。权利当然要支持你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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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0-25 16: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眼光造成的后果,在像买房买车这种事之前你不做做功课吗,看看是哪个地产商,在什么地方盖什么房子?随便一出手这下可好套住了,中央大街讲的好听,那么好的房子能那么便宜吗,明知道县政府要搬那边就慢慢的冷淡了,还要买不知怎么想的!
这个问题要你们野猪联合起来多弄一点图片和文字的材料,成立个业主委员会,把材料寄交到合肥即可,真的别在堵县政府的大门了,搞不好给你们扣个扰乱社会治安的帽子还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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