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网录来安 - 

[本地资讯] 望湖名邸2012K歌大赛10月28日火爆举行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29 12: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无罪 发表于 2012-10-29 12:21
我造型没摆好,咋就把我照下来了,早知道照相,我就不唱了,摆好姿势站那给你照啊。。

   毕竟第一次当这么多人面唱歌,这也要摆好姿势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9 13: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仿佛又回到了现场,意犹未尽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9 14: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无罪 发表于 2012-10-29 12:21
我造型没摆好,咋就把我照下来了,早知道照相,我就不唱了,摆好姿势站那给你照啊。。

我晕,早说嘛,你给我个手势,我再拍!没配合好,下次你要给我提醒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29 14: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雨轩 发表于 2012-10-29 14:41
我晕,早说嘛,你给我个手势,我再拍!没配合好,下次你要给我提醒啊!

   我哪知道哪个是你啊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9 14: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拳过留痕 发表于 2012-10-29 12:50
望湖名邸在哪里?

望湖名邸在开发区,售楼部在城市花园大门南侧,具体情况可以去售楼部咨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29 14: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无罪 发表于 2012-10-29 14:42
我哪知道哪个是你啊  。。

我都不知道谁给我拍照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9 14: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无罪 发表于 2012-10-29 14:44
我都不知道谁给我拍照的

那你就当不知道吧,反正都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29 14: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雨轩 发表于 2012-10-29 14:45
那你就当不知道吧,反正都拍了!

   也是哈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29 14: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dfl2222 发表于 2012-10-29 10:53
开个玩笑,别生气啊。

哈哈,没事的!姐被老公养的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0 天

连续签到: 5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29 14: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没能拿正数第一,但是也拿了个倒数第一,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