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太阳雨-露 - 

来城公民安全意识急待提高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 天

连续签到: 1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6 22: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骑车的人,那是不带眼睛的,很搞不懂,那些人不想想,如果给撞伤撞死了怎么办,素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7 07: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的建议,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7 08: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不明白,这些人非机动车道为何不走呢?城里也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3: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文露 于 2012-11-7 15:00 编辑
快乐先生0550 发表于 2012-11-6 20:20
你说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要 但是骑车人太盲了


宣传、警示、管理加处罚四个轮子必须一起转才可以。北京等城市都在抓,各行其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3: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逃夭灼其华是我 发表于 2012-11-6 20:50
现在人的想法都是量你也不敢撞我,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车速一快,就不是人能控制住的了

版主说的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很危险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3: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去人生路 发表于 2012-11-6 21:54
唉,最近经常听到车祸发生,伤人哦

那是这些人没有尝到血的代价的痛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3: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游客 发表于 2012-11-6 22:36
现在很多骑车的人,那是不带眼睛的,很搞不懂,那些人不想想,如果给撞伤撞死了怎么办,素质。。。

素质是主要的一个方面:宣传、引导、教育、管理和处罚是必须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4: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桥牌迷 发表于 2012-11-7 07:39
支持LZ的建议,赞一个

谢谢支持,感召每一个人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5: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著人 发表于 2012-11-7 08:09
就是不明白,这些人非机动车道为何不走呢?城里也是

城里更乱,行人、电瓶车、机动车混行、抢行、路中行、路中随意停一成为习惯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8 18: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心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