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青葙子 - 

[曝光台] 家住中央大街,遭罪啊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3 13: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门吹雪 发表于 2012-11-23 11:52
为什么要买那个地段 你可以买靠着一中那的地方啊 你说离单位近  靠一中那的地方应该离单位也不远吧   不是说 ...

说的对啊,真是失策啊,后悔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3 22: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到中央网站都没用,青龙街天天整、月月整、年年整,还不是老样子,甚至越整越乱、越整越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4 09: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贾云集之宝地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1-24 12: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寞忌 发表于 2012-11-22 21:29
同意。。。

同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1-24 15: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楼主你没办法的,除非中央大街楼上的菜场不受摊位费,还要有人帮忙那些爷爷奶奶级的人物,帮他们把菜搬到楼上才能让你5分钟的路程还是5分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1-25 09: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问问市政、城管,楼主照片里的那几户商家,怎么就能让他们在大街上架篷子,摆摊点呢?占道经营,长年不撤。怎么就没人管了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5 11: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大街住户求政府整顿青龙街吧!金县长你这两年了青龙街你就没去过吧?如果你是个好县长请你一个月去一次看看青龙街的卫生交通这还能叫街道了吗?青龙街和中央大街的老百姓都等金县长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5 22: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龙 发表于 2012-11-25 11:43
中央大街住户求政府整顿青龙街吧!金县长你这两年了青龙街你就没去过吧?如果你是个好县长请你一个月去一次看 ...

他们家住南头?或者压根不用去买菜?天天去饭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6 09: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无能啊!县长没用啊!青龙何时才是个头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