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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有个法子,让交警和城管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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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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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07: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在网上上发现,一些网名痛骂交警和城管,恨之入骨。在此本人有一“招”,需要各位市民积极参与、配合,我相信“恨之入骨”的交警和城管一定都能统统的“下岗”回家。看后乱“喷”者,请将喷言自带回家。先让我们共同学习《来安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来安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一、不乱扔乱倒;二、不乱停乱行;三、不乱贴乱画;四、不私搭乱建;五、不强闯红灯;
六、不占道经营;七、不损坏公物;八、不言行粗陋。
一、让“可恶”的交通警察回家: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机动车在划线内停放。
2、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3、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闯红灯。
4、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不饮酒驾车。
5、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不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
6、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7、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二、让“多管闲事”的城管人回家:
1、不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 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不在城市沿街叫买叫卖。
2、城市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美观。
3、在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等,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空调 室外机的冷却水应当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随意排放。
4、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廊、橱窗、招牌、指示牌等,内容文明健康、语言文字规范、 外型整洁美观、设置安全适度,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凡陈 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市容市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或公 共安全的,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6、不无证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我相信,在各位市民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只要做到以上几点, “可恶”的交通警察和“多管闲事”的城管人统统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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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1-24 07: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些都是基本行为规范。大家都做到了,还需要别人来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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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4 08: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还是有那些不守规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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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4 08: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人人都做到以上几点   交警  城管  该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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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4 09: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这个办法是在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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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4 09: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国民素质那么好,不还照样有鞭刑吗?人是性情动物,有时情绪会控制不住爆发,这就要有法律和制度来约束,警察城管就没有违法乱纪胡作非为贪赃枉法之人吗?凡事都是相对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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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24 09: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出的这招一定很灵,大家一起试试吧!{: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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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24 09: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都做到以上几点,相信我们的社会是个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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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24 10: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简单,越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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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4 11: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地方还是普及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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