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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潘攀 - 

[停电信息] 偷电瓶的5人盗窃集团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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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7 19: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出来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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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7 19: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也有尊严,搞个马赛克吧。他的家人咋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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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1-27 20: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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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27 20: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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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28 1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电瓶也被偷过,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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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8 12: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同志 好样的 这些都是社会上的垃圾 人渣{: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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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8 12: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上的人渣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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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28 14: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这些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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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8 16: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个长的人模狗样,不套个黄马甲,还以为是便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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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29 11: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年狂 发表于 2012-11-27 12:49
游街示众是违法行为,变通一下。

这不是游街示众,这是指认现场,程序中必须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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