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其他] 你认为这样的做法该不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2-4 09: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撤下该条幅的大楼外墙。曾群善摄

  住院病人总数突破4万,医院挂出大条幅庆贺,你说该不该?近日,就有网友发微博称,吴川市人民医院挂出大条幅,庆祝该院住院病人突破4万人次。该网友质疑,难道住院病人突破4万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该微博发布后,引来众多网友的讨论,绝大多数的网友对医院的行为表示不满。截至今天早上8时,该微博的转发评论数已突破一千,仍在不断增加中。
  事件回放>>>
  网友发微博,质疑医院“庆贺”行为
  11月30日晚,新浪微博网友“豉油加蛋Ming”发布了一条简短的微博:“吴川市人民医院啊,有没有半点道德啊!难道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该微博的配图是一栋大楼的外墙上,挂着一条红底黄字的大条幅,上面写着“热烈祝贺我院2012年住院病人突破四万人次”(图1)。
  记者联系上了该微博发布者“豉油加蛋Ming”。该网友称,他的奶奶近日身体不适入住吴川市人民医院,11月29日晚上他前往医院探视奶奶时,发现住院大楼面向篮球场的一面墙上挂上了这个条幅。身为病人家属的他看到这个条幅时,心里觉得非常难过和不满,遂拍下照片上传到微博上。
网友回应>>>
  如此庆贺,让人心寒
  截至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已被转发评论上千次。绝大多数的网友认为,医院挂出如此条幅宣传“成绩”,实属不该,更有网友说,看到了这样的条幅,觉得很寒心。
  @昌彦L:这跟在医院门前挂“生意兴隆”有什么区别?
  @戴耳機的浏泓:难道我会告诉你们我很想骂人吗?
  @人生如梦:无医德,更无公德心,只顾赚钱!
  @坐在路边鼓掌的吴小玲:我觉得这样不好,就算你们是在热烈祝贺也低调点咯,不要让我们觉得心寒。
  @欧亚时代:医院得先医好自己,再医治别人。
  有网友指出,医院不应该以住院人次多少来衡量成绩,而应该以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医疗水平为标准。还有网友则提出建议,希望医院在往后的宣传工作中注意措辞——
  @点滴-弥足珍贵:医院更应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病人增加了,敢问医院的硬件是否已跟上?
  @超盛:把病人的住院人数当成业绩来炫耀,可以看出医院以追求病人的多少为指标,而不是以医治病人的水平当标准
  @滕君龙:说话的艺术啊,要是改成“治愈4万人”会不会好一点呢?
  @灵幻男孩:呵,居然来这一出,以为是酒店啊!
  @东山再起看杨鹏:利欲熏心,医德何存。
  @照东吕:本来人家策划人是想表达他们医院2012年容纳了4万多人次,彰显他们单位在同行业的实力,没想到效果倒是反差的,只能说,那企划做的超没水平。
  @滔滔不绝世界:那个标语代表医德的沦落,医院只追求效益最大化。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就不能把“住院”改“出院”吗? 
记者走访>>>
  庆贺条幅已被撤下
  11月30日晚,记者看到“豉油加蛋Ming”发布的微博后,于当晚走访了吴川市人民医院,看到该院高科医技大楼面向篮球场一面的墙上挂有四条大条幅,其中一条确实是“豉油加蛋Ming”所照的写有“热烈祝贺我院2012年住院病人突破四万人次”的条幅。
  12月1日中午,记者再次走访吴川市人民医院,却发现那条引发网友大讨论的条幅已经被撤下,剩下其余3条。内容分别为“祝贺我院腹腔镜手术病例今年成功突破二百例”、“祝贺我该院电脑信息化门诊工作站投入使用”、“祝贺我院白内障免费手术病例突破一千九百人次”。记者还在吴川市人民医院宣传栏中看到该院近年来对住院人数做出的汇总:2006年住院人数超过12000人,2010年首次突破30000人,2011年达到35800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你喜欢看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4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4 17: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恶作剧---可以,但好像不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4 17: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照这样说 上卫生间10000次 也挂一条幅;热烈祝贺??院长如厕10000次。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4 17: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当服务,岂是摇钱树?
 金钱迷蒙眼,医者仁心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4 18: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愚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4 18: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钱作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2-4 19: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昧/愚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4 19: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道德沦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4 20: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天挂个横幅“热烈祝贺本院院长父亲梅毒治愈,医院攻克世界级医学难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