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于无声处 于 2013-1-26 03:44 编辑
一年一度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又开始了!这是件好事,善事,是一件积德的事!这充分的体现了我们的县委、县政府还是没有忘记那些生活贫困的群众。扶危济困历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既然我们党是先进思想代表,做这样的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也就顺理成章了!但是,就是这样一件大好事,每年大家在做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意见还是大大的有! 应该说既然是捐款,那就得是自愿。既然是自愿那就是你想捐多少你就捐多少,你不想捐款你就可以不捐。可是,实际情况就不是这样了。有的不就是明确规定了副科的多少,正处的多少,还有最少不能低于多少,高者不限,搞得跟进了酒店、茶座似地,来了个最低消费!所以这样的行政命令的方式,连干部自己都反感,不过这样的确有效果,我身边就有才参加工作的小伙子,每每捐款都是按照县里那个最高标准捐款的,完事之后总会阿Q似地说,“咋地,哥们,咱现在也是正处级”。所以我们说捐款首先要自愿,不能搞行政命令,应该相信我们职工群众的素质更何况还有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干部呢! 现在的国人太要面子,胆子还忒小。按说,捐款嘛,搞个捐款箱。大家根据自己的家庭的经济状况来决定自己能在保证自己不是贫困户的前提下,量力而行的捐些现金或物品也是人之常情。但是问题就出现在太要面子,捐款前要相互打听一下,别人捐多少,然后自己就跟和自己一样资历的人一样,来了个一刀切!所以有的单位领导就比较精明。捐款前准备好一个托,让他按照200来捐款,别人一看他捐的多,跟风就上,就像顶风作案似地,一马色的全是200.就如同平常上份子随礼一样,先去的人一般都不上,等等看,别人上多少我就上多少似地。殊不知,死要面子活受罪。随礼是礼尚往来倒没什么,捐款救济就没有必要了。所以我们说捐款也要量力而行,能捐二十没必要捐一百。为了捐款把自己捐成贫困户再反过来让别人为你捐款就没必要了! 做到了自愿捐款,又是量力而行的。对捐款者来说应该没意见了吧,可是现实中,大家的意见最主要的还不是捐款的问题。意见最大的是捐款的去处!我们每年的捐款到底都用到哪里去了?这才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事情。是啊,每年的捐款用到哪儿去了呢?应该说,去处是知道的。毕竟我们的政府还没有到把大笔的捐款全部都搞了腐败的地步。总账、分账、都是应该有的,估计就是缺少明细账。按说,全县总共捐款多少是一个数字,分配下去多少也有数字,但是这个分下去的很粗犷,不详细。这就给了有些人以可乘之机。特别是到了基层以后,那基本上就是由着基层干部的喜好去分配了。现在的基层,一把手一手遮天,其他干部讨好献媚、狐假虎威的不在少数。这样就把党和政府以及全县干部、群众的爱心变成了他的财富了。红颜知己、二奶、小三先要照顾到,自己的亲朋也不必说,狐朋狗友更不在话下。就连整日的跟他在一起打牌、赌钱的富得流油的小妇女估计都能分得一杯美羹佳肴!而那些与领导无亲无故的人却只能去喝西北风!这样的捐款交给这样的干部,捐款人怎么能放心呢?只能让人寒心!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解决这样的问题并不难。把捐款的分配情况,透明,公开。让我们的每一分钱到了哪里都能找到!县里不是制定分配的标准了嘛,基层也要有,谁符合条件,要公布。每个村队按照标准公布贫困户情况和接受捐款金额。全部张榜公布。并同时在县政府网站或民政等部门网站登录捐款的接受使用详细情况。要能查到每个单位的捐款数字,全县总计捐款数字、每个乡镇的受捐助数字、每个村队,每一户的受捐助数字金额。让每个有心人都可以去监督、检查这件工作。并且鼓励有心人到困难户家里现场调查受捐助情况,如果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依法查处,依法严惩责任人的同时,并给予检举举报人以违纪同等金额的现金奖励。试想,我们的党委和政府要是这样做了,那咱们的捐款者们还有什么舍不得和不愿意的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公开制度标准,透明办事流程和全过程。要相信,公平和透明将会比太阳的光辉更加的温暖人心!扶危济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们共产党人作为先进思想的代表人做这样的善事,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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