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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提醒来安县管委会,请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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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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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3: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工业新区管委会,你们上次回帖说超群剩余工资在一月底发放,直接打到卡上,今天已经是1月29日了,还有两天,这个月就结束了,希望你们可以言出毕行,兑现承诺!同时本人感觉你们真的,有点屎不到屁眼门,不拉的感觉!你们一月八日回的贴,说要核定,结果核定了20天了!
超群.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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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9 13: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管委会你也相信?
回顾下,超群事件里,管委会的话可信度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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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9 1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你难道没看出来嘛。
给你个建议,截止到2013年1月31日23:59:59,还不发工资,与2月1日,分两批人马,分别吧省道312和国道104全面封锁,到那时。你不想解决,都有人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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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9 14: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提醒来安县管委会,请注意了

起名字忒难了! 发表于 2013-1-29 14:03
政府部门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你难道没看出来嘛。
给你个建议,截止到2013年1月31日23:59:59,还不 ...

激动了吧!封国道和省道犯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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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9 14: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堵路违法,到时候工资给你了,人却进去了,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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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9 14: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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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9 14: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找领导,在这里发帖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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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9 15: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能“言出毕行”,只能“言出必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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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9 16: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群已被法院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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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9 16: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办法也是老办法不给钱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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