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其它] 《环保禁令》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2-27 09: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正德 于 2013-2-27 09:34 编辑

这是几条古代的《环保禁令》,不知今人看后会有怎样的想法。
一、齐国《管子.地数》:“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
        右足入,右足断。”
二、《韩非子.内储说》:“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三、《唐律.杂律》:“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宋刑統》疏:非时,指农历二月
         初一 到十月三十之外的时间。
四、唐宋刑律还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杖六十......”。
五、《逸周书.大聚篇》载,大禹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
         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7 09: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荣幸坐沙发,慢慢欣赏佳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27 09: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严厉的刑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9: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3-2-27 09:30
荣幸坐沙发,慢慢欣赏佳作。

古人尚自知环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9: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姐姐 发表于 2013-2-27 09:31
好严厉的刑罚

乱扔垃圾,“断其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7 0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正德先生出任滁州环保形象大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27 09: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汗青 发表于 2013-2-27 09:34
强烈建议,正德先生出任滁州环保形象大使!

好  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7 09: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今天环境污染皆因惩治不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9: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汗青 发表于 2013-2-27 09:34
强烈建议,正德先生出任滁州环保形象大使!

正德形象差,不如找小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9: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姐姐 发表于 2013-2-27 09:39
好  支持........

正德形象差,还是你小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