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照亮高位截瘫病人心的呼喊------给中共来安县委金维加书记求助信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4-3 15: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方神韵 于 2013-4-3 15:28 编辑

照亮高位截瘫病人心的呼喊------给中共来安县委金维加书记求助信


尊敬的金维加书记:你好

现年44岁的高位截瘫马家付,是安徽省来安县新安镇北门居民社区营盘街居民,于2008年11月19日在新安镇双塘村卓郢组因雇员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次施工过程中遭遇了一次严重的事故,从二楼不慎头朝下跌落,剧烈的撞击力导致马家付当场“头颈分家”,他的头骨和椎骨的第一根,第六,第七根撞得分离出来,致使自胸部以下三分之二高位截瘫,这种伤势通常被医学界称为“内部斩首”。终生天天卧床不起,马家付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2012年,来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xx赔偿受害人马家付,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220000多元, 到今天 一分钱没有给,11月,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执行法官每次说时间紧张,工作太忙,后来每次找他们都不理睬我,电话也几乎很少能打通,多次去法院信访办,也毫无效果,由于时间耽搁太长,现在已经找不到肇事人张xx了,,怎么办?

飞来横祸造成马家付高位截瘫,以雇员损害赔偿案经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2012)来民一再初字第0004号和(2012)来民一初字第00675号民事判决判定履行。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滁民一再终字第00005号和(2012)滁民一再终字第00006号民事裁定书,有了法院的判决,本以为赔偿有了着落,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有拿到。至今未拿到被告人张xx的赔偿金.病人急需大笔资金做重症后续治疗费用,竭尽全力筹备人工干细胞移植手术医疗费。因没钱,我也无法住院手术,真是生不如死……


高位截瘫的马家付撕心裂肺地疾呼:我的伤残赔偿金何时能拿到?我恳求金书记和社会好心人给予伸张正义之手,恳求法院给我法律援助,讨回我以生命换来的损害赔偿金……



此致


敬礼


求救人: 马家付
妻子 何忠平 叩首

求救电话: 0550--5614331     15212022790

求救家庭: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营盘街2号16室

01.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安来龙 + 4 + 8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4  活跃度 + 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4-4 19: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贫农 发表于 2013-4-4 10:50
不断关注中...看看此事到底有人管没,看看我们来安的父母官怎么处理,看看他们还有点良知没...

问好,感谢关注了,相信书记会看到的,会管事的,马师傅,够苦的,雪上加霜,痛苦万分啊,心酸。。。。。。。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14 2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瑞斯 发表于 2013-4-10 08:59
作者:来安法院 (2013/4/9 16:55:39) Email: 回复单位:领导批阅

网帖称马家付案法院未予执行与事实不 ...

非常万分的寒心,伤者至今未得到法院对判决书上张某的执行,伤者马师傅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容乐观,马师傅的妻子和儿子非常非常的无助害怕,万般无奈之下拨通了来安法院桑院长电话1363****118,想询问一下案件的执行进展,没想到桑院长的答复让马师傅妻子的心彻底的碎了,桑院长电话里说:“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找不到他人,即使找到人他也没有钱……。”案件中的张某在2013年年初在来安县自己家中过新年,这个情况已反映给执行庭,但执行庭并未执行,并且张某非常嚣张……此次电话中也有告诉桑院长这个情况,但桑院长并未做出回复,这让马师傅一家人的生活再次跌入谷底,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万般无奈,既然判了但不去执行,真的想问问来安的执行庭为何不去执行??马师傅自出事至今只收获了法院判给的1份判决书。对于案件中的王某是马师傅的妻子私下沟通达成赔偿协议并主动申请经过法律程序做出8万元的赔偿,面对生活的困难、物价的飞涨、重额的医疗费用,实在走头无路的马师傅一家在这里跪求法院桑院长能够多一份关心救救他们,可怜可怜他们,对此案件可否尽快展开执行??执行可以等待,马师傅的生命是没有时间可以等待的……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东方神韵 + 4 + 9 很给力!
总评分: 元宝 + 4  活跃度 + 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4-3 16: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同情你的遭遇,希望你的问题能尽快得到解决,关注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4-3 16: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帮助去找民政部门解决,毕竟不是小数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4-3 16: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希望看见政府部门工作的效率,拿工资的时候想一想手中钱的分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3 17: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这样?良心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3 18: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去人生路 发表于 2013-4-3 17:23
怎么会这样?良心啊!

道德还尚存一丝  良心已荡然无存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3 1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MB良心都TM给狗吃了,你MB没钱你给个挂也可以,一点一点给也可以,你TM玩失踪,我建议,如果来安在没人管你就打电话到省里,找电视台和有关部门帮忙,实在不行就找到中央,我就不信没个讲公理的地方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4-3 19: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上访局上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9 天

连续签到: 1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4-3 19: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尽快给楼主解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3 19: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部门理应给与帮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