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警方摧毁以邓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5-7 12: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图称霸赌坛 梦想破灭被捕
----来安警方成功摧毁以邓某为首犯罪团伙
近日,来安县公安局依法对邓某9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以邓某为首犯罪团伙企图“霸占”赌博这人非法行业,冒充“赌霸”梦终于破灭了。
2014年3月4日,来安县公安局在经过近4个月的秘密侦查后,雷霆出击,相继抓获邓某等犯罪嫌疑人9人,成功摧毁了以邓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随后,来安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和滁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展开全面侦查。经工作查明:该犯罪团伙组织框架稳定、团伙成员较多,长期在来安县新安镇农贸市场、双塘、舜山镇等地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放高利贷,有的家庭因参赌借债,被迫卖房卖车还债,有的甚至因无力还债而举家外迁躲债,为垄断该非法行业,该团伙多次无故殴打他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4月11日,邓某等9名团伙主要成员被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已被我局依法执行;付某等11名团伙一般成员被我局相继抓获后,因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被我局依法取保候审;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身份已查明,正在追捕中。
该犯罪团伙的成功摧毁,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环境稳定的能力和决心。为此,公安机关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向检举、揭发、控告该团伙的所有犯罪事实,举报重要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同时,督促该团伙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7 13: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赌博真害人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7 13: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11名团伙成员被我局抓获?认罪态度较好,现被取保候审?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继续忽悠吧!我不说大家都懂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5-7 14: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强大!维护来安平安与稳定!{: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42:}{:soso_e142:}{:soso_e113:}{:soso_e16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7 14: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公正的判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5-7 14: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来安稳定做了件大好事。这内社会渣滓,干嘛用某某相称?应该撕去面纱,在逃某某人的名单要公布出来,才会有人知道呀,相信这么做收到的成效会好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7 14: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11名马仔!
替人办事的,取保候审有什么可笑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9 23: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喝茶去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11 15: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所谓放爪子的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15 19: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电话来?怎么联系你们这些最辛劳的人(警察),向你们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