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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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 就事论事 如果来安论坛证明你公正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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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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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此文仅为一个普通百姓观点。                                                           2,本人以下所有言论为个人观点,凭心而论,非恶意抹黑。           3,本人所言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2014年6月中旬                                                                 地点:元佳坊夜总会                                                               事件详情:晚八点左右,一名中年女子前来收银台问其有无包间,得知肯定回答后,这么中年女子说自己是《来安论坛》的,问可否打折优惠? (科普下  来安论坛什么东东? 很牛xx?) 收音员婉拒,并解释到:我只是打工的,价格老板订的,我是没有权利进行打折的。 得知否定答案后,这位中年妇女脸色一下就变了, 此时同行的人已进入包间,后在本人对其的耐心解释消费情况后,还是付钱进入了包厢。  5分钟后还是这名中年女子来到收银台要求点单,在看了商品展示柜后。突然来了句:你们东西这么贵抢劫啊! 此时服务员解释到:这里的物价和其它ktv是一样的,极个别物品存在价格差异。(去过ktv的应该都知道KTV的商品价格)这时这位中年妇女又称自己是《来安论坛》某板块版主。并用命令的语气再三要求赠送商品。得知同样的否定回答后,一脸不高兴的点了东西,就在要离开吧台时又指着我们的工作人员称:放心吧,会帮你们好好宣传宣传的。(威胁语气)并要求面见我公司老板。  后老板得知后进入包间(此时本人同行)面带笑容的对这位中年女子进行解释,并说:你们来玩,我肯定欢迎,送东西都是小事情,他们(公司服务员)都是员工没我同意肯定做不了主。但请别恐吓我。(原话忘了大致意思是这样)。此时中年女子态度好转。老板随后吩咐道前台对其所在包间赠送了果盘等商品。                                           大家看下这样的媒体能称之为媒体?玷污了媒体二字!你丫的幸好是一论坛版主,大家想下她要是一当官的,百姓还有好日子过?身为媒体的《来安论坛》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不但没有洁身自好,反而推波助澜。为了及时的赢得最大的利益,往往会在不知道事情真相抑或只知道一小部分事情时像救世主般的跳出来声称自己掌握了所有真相,然后错误的引导舆论,反而将事情越抹越黑。更有甚者,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尽管掌握了事情的确切真相,却只把他们(来安论坛)想让大家知道的事情告诉大家,将关键处隐去,严重戏弄了民众的知情权,也体现了他们《来安论坛》缺失社会责任感。本人注册《来安论坛》也有好几年了但看到《曝光板块》有很多不实报道,现在我觉得《来安论坛》在有些事情上有点僭越了。尤其是一些颇有影响力的事件上。《来安论坛》将自己想象成了公正断案的包青天,好像自己有着断定公平正义的能力,能最好的代表民众的心声。殊不知这么做完全无视法院的权威,严重干扰了司法独立。世界上有法院就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来安论坛》身为媒体,就应该知道媒体的职责就是客观报道事实,而不是抢法院的饭碗,再说,媒体对事件的渲染必定带有其主观的倾向,这种感性的情绪很容易误导了社会舆论,也会让法院在断案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而失准,社会上这样的案子不是一两起了。列如重庆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孙为民(重庆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连续肇事逃逸,最终导致多人伤亡,情节和后果都相当严重,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但一审后,重庆晨报展开了一系列大流量的深度追踪报道,塑造了一个“患癌老父亲替儿,卖房赎罪,下跪认罪”的感人形象,最后孙为民仅仅只被判了一个无期,你就可以从此事看到媒体对司法的干预度有多大。对于类似这样的行为,这样的媒体《来安论坛》,我只想说:《来安论坛》,你先管好自己吧,法院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操心,到底在法院工作的人还学了那么多年法律,也通过了司考,断案再不济再不公也必定比一个门外汉指手划脚来的强。  说了那么多,就是一句话,《来安论坛》,要有点社会责任感,给点力吧,大家伙都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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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25 19: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沙发我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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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25 19: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的真相是真与否;这个只是一个人的行为,与“论坛”有何关系。个人感觉有攻击“论坛”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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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25 19: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凭她说是《来安论坛》的就肯定是了?她是哪个版主,竟敢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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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7-25 19: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于你说的情况给予你以下答复:
六月份的事情请问为什么现在才发出来,这位中年妇女说她是来安论坛的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另外,来安论坛没有你说的这个年龄的版主,同时,来安论坛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包括本人在内,去娱乐场所从不报名自己是来安论坛版主或者工作人员,还有,来安论坛没有中年妇女担任任何一个版块的版主,既然你是元佳坊工作人员,建议你把前台监控调出发布到论坛上让大家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冒充来安论坛版主,毁坏来安论坛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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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25 2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某个夏天的一个晚上,有人到一个饭店吃饭,吃完饭以后服务员让这个人付账,这个人说你连老子都不认识啊,我是元佳坊的,难道我吃饭也要钱吗,你真不知道我是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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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25 20: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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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7-25 20: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做版主也有段时间了,论坛里的版主都认识,还真没楼主说的中年女。核实清楚了再说吧,凭她一人之言,什么也证明不了。有监控,就调出来,如果真是这样,我相信论坛也不会姑息的,如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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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25 20: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就事论事,此贴有攻击、诋毁来安论坛的嫌疑,楼主2012年注册的,在线才22小时,大家细想想就明白了。做好自己吧。别屎盆子没扣别人身上,自己弄一身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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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25 20:27: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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