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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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伤心之臣 - 

[市民投诉] 就事论事 如果来安论坛证明你公正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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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为媒体的《来安论坛》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不但没有洁身自好,反而推波助澜。为了及时的赢得最大的利益,往往会在不知道事情真相抑或只知道一小部分事情时像救世主般的跳出来声称自己掌握了所有真相,然后错误的引导舆论,反而将事情越抹越黑。更有甚者,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尽管掌握了事情的确切真相,却只把他们(来安论坛)想让大家知道的“事情告诉大家,将关键处隐去,严重戏弄了民众的知情权,也体现了他们《来安论坛》缺失社会责任感。本人注册《来安论坛》也有好几年了但看到《曝光板块》有很多不实报道,现在我觉得《来安论坛》在有些事情上有点僭越了。尤其是一些颇有影响力的事件上。《来安论坛》将自己想象成了公正断案的包青天,好像自己有着断定公平正义的能力,能最好的代表民众的心声。殊不知这么做完全无视法院的权威,严重干扰了司法独立。世界上有法院就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来安论坛》身为媒体,就应该知道媒体的职责就是客观报道事实,而不是抢法院的饭碗,再说,媒体对事件的渲染必定带有其主观的倾向,这种感性的情绪很容易误导了社会舆论,也会让法院在断案是因为舆论的压力而失准,社会上这样的案子不是一两起了。”
      看得出,楼主为泄私愤而断章取义的抛出这篇文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不仅有违公德,更有可能已触犯法律。因为你帖子里的主体有版主、有论坛、还有国家机关。如果有人打着论坛版主的幌子招摇撞骗,你完全可以直接投诉和曝光(任何正规的娱乐场所都有监控),有图有真相,让人一目了然。原本可能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询问和了解,这完全符合消费者保护条例的规定,况且老板与消费者当面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可能事情到这里已圆满解决。但你的帖子明显代表元佳坊在事后投诉,元佳坊的法人代表授权了吗?劝你不要沾污了元佳坊这个正规的娱乐公司在消费者中良好是声誉和口碑。纵观你全帖内容,虽然经过深思熟虑,但由于心虚明显词不达意,欲盖弥彰。作为一个外行网民都能看出你一定为了一桩什么案子出于发泄私欲而把脏水泼向论坛,这样做,你的企业不答应,网友不答应,相信论坛更不会答应。请楼主三思,不要引起更大的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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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25 23:32:5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把当时的监控发到论坛让大家看看 她说是版主就是版主?她要说她是局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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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7-25 23: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是不是来安论坛的?你是不是元桂坊的?
如果都是,说明版主很精明,老板很大度;这随便报一个小县城某网站的版主就能送果盘,下次我说是某电视台主播可还有其他送?
网站宣传属于舆情,说不说是别人的事,看不看也是别人的事,天天有人给县长写信,你看县长回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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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0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希望论坛管理员尽快去核实真相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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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00: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发帖人应该是对“来安论坛”有个人的偏见,应该是法院的人。因为发帖人觉得论坛抢走了法院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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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02: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1再次申明本人没有半点刻意抹黑的意思,2我个人始终相信本论坛的公正。不排除有极个别违纪人员。3文中已写明是一个自称是来安论坛版主的中年女子,而本文未直接写明是一来安论坛版主。 4希望论坛自主内部调查有无此人,事情是否属实,是否有过本文所述行为,是否说过本文中威胁话语。5希望论坛公正处理此事,并将处理结果顶至首页公开。6中年女子体貌特征,为短发,个子不高,微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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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02: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4-7-25 19:40
就凭她说是《来安论坛》的就肯定是了?她是哪个版主,竟敢如此。。。。。。

所以发你们论坛投诉是因本人仍然相信你们的公正。请论坛内部自主调查,当时唱歌包间为105号。(来安论坛应该还没到还有人冒充版主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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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02: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4-7-25 19:58
首先对于你说的情况给予你以下答复:
六月份的事情请问为什么现在才发出来,这位中年妇女说她是来安论坛的 ...

1监控已被清除(有效期30天)  2本人现在已非元佳坊工作人员  3至于为何至今发帖,同第2条,是因当时还在任职期间。3真的不敢想象来安论坛会到有人冒充版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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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02: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鹭飞 发表于 2014-7-25 20:02
去年某个夏天的一个晚上,有人到一个饭店吃饭,吃完饭以后服务员让这个人付账,这个人说你连老子都不认识啊 ...

对!   你是不是觉得很可笑?  元佳坊还没到会有人冒充其工作人员的地步吧。来安论坛也是一样,还不会到有人冒充版主的地步吧?第3次声明本文是投诉帖,不是抹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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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02: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帅哥 发表于 2014-7-25 20:02
楼主你说这些多都是没用的  你应该像老大说的那样把照片或者监控调出来给大家看看   拿事实出来给大家看

监控有效期已过,你说的对确实要有事实依据,但你也可以试想下1我本人并未从事媒体行业,不是同行我没理由抹黑这个论坛吧?2我打了这么多字,时间  地点  事件  写的那么清楚。这么多字我打的不累? 3如果没有其事,刻意抹黑那么文中所说的有人冒充版主霸权的这个理由你不觉得可笑吗。我如果要编也会编个靠谱的理由,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种人可笑。   所以想请论坛内部调查,给出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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