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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孩子网上发帖寻协议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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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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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8 21: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婚姻丧失信心,加上父母的催促,一位80后女孩日前上网发帖寻“协议婚姻”。婚后,双方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不发生性关系,平分水电费和物业费。  近日,网友“我不是河马”在舜网论坛发帖,称要找个男人协议结婚。她今年27岁,家里催得很紧,频繁安排的相亲让她特别烦恼。加上对婚姻没有信心,她于是想找个男人协议结婚。婚后不涉及彼此的生活,对双方的父母都要孝顺。另外,她婚后不花男方一分钱,可付给男方房租,物业费和水电费还可以平摊。她不是同性恋,但也不会与男方发生性关系。
  帖子发出后,立即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议论。网友“名石”说这又是一个被现实逼疯的女孩。网友“我的谁的谁”则称也想要这样的婚姻,结婚后各住一室。还有的网友怀疑她没有生育能力。
  面对网友的议论,“我不是河马”说:“虽说是结婚,其实我们就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合租伙伴。我不会过问男方的私生活。”她还希望网友能够尊重她的选择,不要对她进行人身攻击。
  律师宋斌说,对女方来说,“协议婚姻”有一定的隐患。如果男方强行发生性关系,而按照现行法律,法院不会认定婚内强奸。此外,双方虽然对彼此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约定,但对一些突然增加的收益,如中奖的奖金、继承遗产、接受赠予等,如果没有书面约定,离婚时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隔。
  济南市社会学会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李玉说,虽然网友“我不是河马”寻求的是“协议婚姻”,但实质就是一种异性合作关系。这种合作的最后结果肯定是分手。这种婚姻得不到亲朋好友的认可,当事人也就很难幸福。
  李玉还说,发帖女网友做出这样的选择,其实是只在乎周围人的看法,没有真正考虑到自己的感受。一旦双方发生矛盾,对彼此都会造成伤害,还可能会留下一生的痛苦。对婚姻没信心时,要多从自身找原因,千万不要因为父母的催促而做出这样的选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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