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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权只判8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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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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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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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15: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受贿获刑八年



  7月1日,池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滁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法庭宣判后,张传权表示服判。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8月至案发,张传权在担任来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滁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为他人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930325.7元、美金5400元。另外,张的家庭财产中有人民币1579640元、 美金19099.57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传权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受贿事实,协助追回赃款和赃物,具有自首情节,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在关押期间制止他人自杀,积极挽救他人生命,应认定为立功,遂作出上述判决。(唐金法 王俊军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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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2 15: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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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15: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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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300万,八年???这么爽,明显是鼓励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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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5: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传权满怀深情地说,来安是个好地方,来安人民勤劳聪慧,来安人民包容大度,她给我提供了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她给我提供了丰富视野的课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会继续尽自己的所能关心来安、支持来安,支持关心来安的改革和发展,我从心底为来安,为来安人民祝福。衷心祝愿可爱的来安社会和谐,经济腾飞!衷心祝愿尊敬的来安人民生活幸福,身体安康!衷心祝愿特别能战斗的来安县五个班子的领导及全县的广大干部工作顺利,事业有成!衷心祝愿来安县的离退休老干部、老领导、老同志健康长寿,事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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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8-3 08: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自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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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8-3 14: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应该判,十年300万,够清廉啦,应该给个感动中国人物奖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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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8-3 14: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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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8-3 15: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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