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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给马书记,金县长的信:请解决“噩梦还没有过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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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29 12: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期望来安的执法环境改变,也盼望法律监督部门和执行部门注重自己在来安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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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1-29 12: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给大家公平的地方,如果这里还不公平那老百姓只能上访找政府了,很多问题法院能正确处理也是减少老百姓去政府上访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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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29 12: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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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29 12: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不知道有多少人和你同样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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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9 12: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soso__3817848936090507538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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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29 13: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子就能引起领导注意?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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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9 20:35:1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0-11-29 21:10 编辑

回复 1# viclezhang


    对于后面跟帖人有的疑问,本人做个如下回复:
1.9楼的楼主说让一个新上任的领导解决问题做到及至那是不可能的,我们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个法制国家,是个民主国家,是个有法可依的国家,我们的问题当然不是要求哪个领导能把问题处理非常好,只要公事公办,按程序,按法律来,就谢天谢地了.对于"噩梦还没有过去"的被骗案件,是再典型不过的案件,并不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一切按照法律上说的条条框框就OK.
2.16楼的楼主说顶帖子是不可能引起领导注意的,不过既然如此,我还很感谢你顶了帖子,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不放过一丝希望.顶了就是有一线希望,不发帖子那就是一点希望没有,这还是要靠所有人的努力,靠我一个人是不行的.
3.我再次声明,我跟"噩梦还没有过去"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认识他,我作为来安人民有义务为自己的家乡出现这样的败类事情而努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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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9 20: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不知道有多少人和你同样遭遇
法网恢恢 发表于 2010-11-29 12:28



   
是的,我的案子经过了南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后来又在自己家乡法院起诉,从没给什么人送过礼,大家都是依法按规办事,怎么到了来安法院,明显感到不行了,不给钱就别想办事!永嘉法院就我这个事曾叫他们实在不好办就发个正式的书面回执,当事人好作为依据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转而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直接执行,他们也粗暴回绝不予配合!后来在来安呆得多了,发现来安法院的垃圾作风在滁州市范围名气很大,群众口碑极差!他们还一再怂恿我去起诉史兵——该厮是史庆丰的四叔,是史庆丰骗钱得手后的直接参与者,一个靠摆蔬菜地摊为生的小贩吹嘘自己有多少多少财产!在刑事案中他明明坚称自己跟史庆丰从没有任何经济往来,而到了民事执行阶段,却突然拿出一张伪造的协议书,把一切揽到自己头上。史庆丰父史铭是个道貌岸然的瘸子,为了钱不择手段,如果他能及时把史庆丰的房子抵给法院,史庆丰是可以免除十年牢狱的,然而“虎毒不食子”,史铭这老狐狸竟比虎还恶毒!其母江元琴靠卖死人东西,竟说自己每年赚50万,那些从我处骗去的钱都是她给史庆丰的,还让他买上汽车的——史家从上到下都是无赖、流氓、骗子!我强烈要求来安县的领导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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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9 20: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viclezhang


    非常感谢楼主,我庆幸在来安论坛找到正义的平台,得到你们的支持!无论前面有多难,我坚信会迎来光明的一天,到那时,就将是我感恩的时刻!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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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9 2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噩梦还没过去


    同情。


来安的“ 天”越来越黑 越来越暗。。。只想仰头对着“天”大声喊出一个字-----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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