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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江东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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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4 10: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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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4 10: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敬佩此人.!   身残志不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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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达人秀了,
et6015 发表于 2011-7-24 07:15



    确实是好样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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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写得实在不怎么好看
et6015 发表于 2011-7-24 07:15



    请原谅他是在用腿写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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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生存,不得已而为之,艰辛啊,要付出多少啊。同情。
四中的人 发表于 2011-7-24 07:38



    他付出了比常人多少倍的努力。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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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为了生存。。。。。。。。
ね屺汢匪頭Ο 发表于 2011-7-24 07:52



    这就是动力。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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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用手估计都写不了这样的字  惭愧。。。。
秋枫 发表于 2011-7-24 08:07



    你能严于律己,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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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被逼到这份上了呀。同情中{:soso_e177:}{:soso_e161:}{:soso_e156:}{:soso_e157:}
爱在延伸 发表于 2011-7-24 08:12



    是啊,人的潜能往往是逼出来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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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022210148656582174_4:}
大小姐 发表于 2011-7-24 08:33



    {:soso_e181:}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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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街头卖艺,江先生改了一个字,我懂的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1-7-24 09:00



    谢谢你的理解,因为他已经超出了“卖”的范畴。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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