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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献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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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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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06: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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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24 07: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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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24 07: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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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24 07: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生存,不得已而为之,艰辛啊,要付出多少啊。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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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24 07: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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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24 08: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用手估计都写不了这样的字  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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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24 08: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被逼到这份上了呀。同情中{:soso_e177:}{:soso_e161:}{:soso_e156:}{:soso_e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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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4 08: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022210148656582174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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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24 09: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街头卖艺,江先生改了一个字,我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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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7-24 09: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有点超人的技艺,唉,这人手不能用了,把手的功能全用脚来练了,很难得哟。应当能算得上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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