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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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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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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16: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惠姐 于 2011-10-8 16:18 编辑



    上线后习惯的点开论坛,浏览下新发的帖子,然后就看到小泪新更的日志:中午一起吃饭,我吃的比较快,喝水的时候,他递过来一张餐巾纸,说:“如果你把这张纸能折十下,我就从了你。”

   

看到这里忍不住笑倒了。继续看下去,看到这个聪慧的小女生,先是洞察对方如此淡定,这件事估计是肯定无法完成。就装模作样的说:为了表明我坚决不要你的立场,我把这张纸摊开放到桌面上。后来毕竟好奇,忍不住又拿起来认真对折,对方帮他数着。果然,到了八折的时候已经不能再折下去了,小女生硬撑着又折了一折,无法继续。此刻,那个他才对她说:这就是著名的八折定律。

   

后面还有小女生的一些感悟,以及对那个男子的些许情愫流露。我却因这个八折定律,陷入沉思,想了很多。

   

其实人世间,好多事物都暗合这个八折定律,并不是十全就会十美的。比如饮酒,小酌怡情,你可以微醺,但过量则不好,大醉伤身体。吃饭吃到八分饱,健康有益,吃撑了则伤胃伤身,有害健康。体育锻炼,也需依据自身特点循序渐进,并不是锻炼强度越大就越好的。尤其是老人,打打太极,做些轻柔的运动,反倒更利于身体。

   

记起看过的狼群生活圈,说每三个狼群之间以15公里为半径,形成一个相交又独立的共存模式。相交叉部分太大,狼群则厮杀;相交叉部分太小,又不利于种群繁殖壮大。这也是一个相处的度,很微妙。

   

又比如爱情与婚姻中的两人,能领悟八分的妙处,更是受用无穷。爱,八分就好,再多两分就不是爱,而是束缚,彼此都累。有人举了一个例子,说爱情就像手里的沙子。你越想抓紧,反倒从指缝漏的越多。你如果不那么着力,只松松的握住,反倒有了最充实完整的爱了。

   

十分爱,拿出八分爱对方,留两分好好爱自己。别把所有的爱堆砌到一个人身上,即使你愿意,那爱也未必就能得到完全的回报。或者成为对方的负累,或许就被对方当做应当应分,安然享受着,时间久了,心中的不平衡感就足以摧毁现在的所谓完美。退一步的说法,万一这段感情无结果,有这两分的爱护体,也不至于被掏空了身心,一败涂地。

   

懂得了八分定律,凡事也便少了苛求。比如在这论坛之上,自己的帖被人称赞或者批评,那又如何呢?甚至自己的人被人说黑说白的,那又如何?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没有无缺点的人,也没有无优点的人,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好人坏人真的无法界定,别活在别人的眼光和口舌下,认真做自己就好。自信的人,人恒信之。反之,亦然。

   

偶读丘为的《寻西山隐者不遇》,便不由得被作者那种有心去寻、无心相见的飘逸所感动,一句“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让我反复咀嚼咂摸,意犹未尽。我慕你而来,来你住的地方看过你了,你在不在又如何呢?反正我是乘兴而来,兴尽而去。如此境界,与八折定律又何其相似。

   

不刻意的顺其自然,做自己想做的,享受做的过程,别对结果太过介意。就像这世上纷纷扰扰的感情,入了你的眼,也未必就非要着了相的让它变了味道。有时远远的欣赏,无需走近,反倒让彼此都轻松随意。

附:

《寻西山隐者不遇》
——丘为
绝顶一茅茨,直上三十里。
扣关无僮仆,窥室唯案几。
若非巾柴车,应是钓秋水。
差池不相见,黾勉空仰止。
草色新雨中,松声晚窗里。
及兹契幽绝,自足荡心耳。
虽无宾主意,颇得清净理。

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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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8 18: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细细品味这“八角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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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18: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惠姐


    掌握适度,无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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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0-8 19: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爱,拿出八分爱对方,留两分好好爱自己."
楼主是个很豁达的人,任何问题都看的很开,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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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8 19: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乘兴而行,兴尽而返,又何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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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9 21: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惠姐


    谢谢 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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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0 18: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惠姐


    原创乎?真是你的原创,应该往传统媒体上投稿,采用的概率应在九成以上。不论你的文笔和行文规则,都称得上是个行家里手,看来我们来安也是不乏高手的,{:soso_e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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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0 20: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大马蜂


    此姐当有15年以上连续写作之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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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1 08: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正德


    看来你同她很熟悉,可否向我透露点她的信息,以便拜会?(若公开不方便的话,请给我发私人信息,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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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14: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惠姐


    原创乎?真是你的原创,应该往传统媒体上投稿,采用的概率应在九成以上。不论你的文笔 ...
大马蜂 发表于 2011-10-10 18:16



    原创是肯定的,呵呵~~只是这么多年习惯了随手在网络中写东西,有感而发,与媒体刊物没有什么联系,也未投过稿。多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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