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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外来者 - 

[停电信息] 让人愤怒的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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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5 10: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店家确实要认真考虑下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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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2-5 10: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也应该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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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5 10: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他个教训,不然还会祸害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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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5 10: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也应该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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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5 10: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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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5 10: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维权行动。{:soso_e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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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5 11: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劳动局的说法,什么就三天,三分钟也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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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5 11: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店家不负责,不厚道,谁还敢去光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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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5 11: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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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5 18: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不去他家店买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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