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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轻风 - 

[本地资讯] 来安县公安局抓获重大杀人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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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19 16: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碰巧了,不过替社会除了一害,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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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9 16: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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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19 16: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外漂逃的,自首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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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9 17: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永远都要做个良好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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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9 17: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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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9 17: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容易呀!~~

{:soso__50602254612437885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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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9 17: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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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19 17: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湛湛青天不可欺,
举头三尺有神灵。
善恶到头终有报,
只争来早与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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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9 17: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来安草民


    应该是发生在原文山乡唐桥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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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9 17: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一个少一个{: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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