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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漫步清流 - 

[曝光台] 教育局如此规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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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07:48:2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个p...忍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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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1-21 07: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平常心看来安 于 2012-11-21 07:50 编辑

这么多单位人都不说,怎么就你沉不住气呢?你从小不听话,你爸爸没有说过把不听话的小孩给“老拐子”带走吗?你爸爸怎么舍得把你送给“老拐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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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1 07: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来安特色,我爸也是老师,他们学校也有好人榜投票。但每个人就是象征性投几票就可以了。只有来安搞的这么轰轰烈烈。由此推断,这三位好人,可以确定能得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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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1 08: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投法,好人能心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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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1 08: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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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1 09: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是不需要在网上刷新投票产生的,是大家从心里默许的,是社会认可的是不需要拿出来炫耀的;也许是是媒体大肆宣的,是新闻联播连续播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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