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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噩梦还没过去 - 

给金县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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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7 18: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扯到奖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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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27 19: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来安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领导关注此事
我们也将关注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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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1-27 19: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噩梦还没过去


1.我看了这篇帖子因自己是来安人而感到耻辱,这是来安法院给我造成的精神压迫。
2.强烈请求金县长给予高度重视并能给予尽快解决,我替“噩梦还没过去”给你说声谢谢了。
3.“噩梦还没过去”,如果你要借助媒体的力量,请你关注外地的媒体,如邻近的南京的电视媒体等,请不要找当地媒体,切记!
4.来安,我无法看清你的真面目,发展从何而来,本地的问题解决不了,外地的事情也解决不了,我们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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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7 19: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表示同情,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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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1-27 2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水”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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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7 2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噩梦还没过去


1.我看了这篇帖子因自己是来安人而感到耻辱,这是来安法院给我造成的精神压迫。
...
viclezhang 发表于 2010-11-27 19:33



    真心感谢论坛朋友!我在来安跌落,曾一度深陷沼泽爬不上来。我将继续以投资者身份感受来安的投资和执法环境,希望尽快有部门妥善处置我的问题,让噩梦早点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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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7 23: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们来安招商引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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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8 00: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不解决好,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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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1-28 08: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办成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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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8 13: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又仔细读了读这个帖子,来说几句:前段时间听说来安法院执行局正被上头查,就是因为平时干了太多贪赃枉法的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楼主受到如此待遇也是情理中的事,因为这就是来安法院一贯的作风!但县长如果看到你的信了,重视了,还不是小事一件,事实很清楚,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嘛!看县长愿不愿意管到底了。不过事情最后还要通过法院来解决,估计楼主发了这个帖,就进一步得罪来安法院的某些当官的了,事情也许反而更加难办了,不能不防啊,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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