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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噩梦还没过去 - 

给金县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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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7 23: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们来安招商引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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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8 00: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不解决好,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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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1-28 08: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办成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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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8 13: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又仔细读了读这个帖子,来说几句:前段时间听说来安法院执行局正被上头查,就是因为平时干了太多贪赃枉法的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楼主受到如此待遇也是情理中的事,因为这就是来安法院一贯的作风!但县长如果看到你的信了,重视了,还不是小事一件,事实很清楚,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嘛!看县长愿不愿意管到底了。不过事情最后还要通过法院来解决,估计楼主发了这个帖,就进一步得罪来安法院的某些当官的了,事情也许反而更加难办了,不能不防啊,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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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8 18: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当前中国的法院缺少监督,名义上归政府管其实政府真的很难管,这种情况下特别容易滋生腐败,而且这种腐败比政府腐败还严重,因为直接导致了社会失去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在人大代表实现全民直选的前提下,把法院等司法机关纳入人大(议会)监督下,实行司法、行政、议会相互牵制,因该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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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8 18: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县长:你好!

    我在来安论坛里看到,你是一个能够倾听民声的好领导,故给你致信。请你百忙之中帮帮 ...
噩梦还没过去 发表于 2010-11-27 00:30



    你所提到的院长现在已经变副县长了,而且分管政法!
希望你的诉求能够早日得到圆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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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28 1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来安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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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2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是这样啊!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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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8 22: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年未执行不算稀奇。在来安法院,有一个4000元左右的小CASE整整执行了十年,直到现在也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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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1-29 12: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法院此类的事情就太多了,举不胜举,不知道执行局是不是真的人人公平,一碗水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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